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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

中标广东
发布时间:2020-06-17

中标内容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 一、采购人: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二、合同编号: HT19-00-5694 三、合同名称: 政府采购合同 四、合同清单信息 采购项目编号: 440100-201906-100761-0001 采购项目名称: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购置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 广州市京度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75号,77号自编1栋A202房 联系人: 李莉 联系电话:020-37574169 六、合同金额(元): ¥1,670,000.00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700,00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19年08月01日 00时00分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19年08月05日 14时45分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地址: 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研究所大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人: 徐静 联系电话:020-87687043 十、中标、成交公告: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附件: 采购合同文本 发布人: 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9 年 08 月 05 日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
乙方(中标人):广州市京度进出口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城市管理技
术研究中心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ICP-MS)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ZGK19D070A0193Z) 的要
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 货物内容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
产地 数僵
单价 金额
(性能参数) (元) (元)
电感耦合 品牌: Perkinelmer
1 等离子体 规格型号: NexlON 1000G 美国 一套 1670000.00 1670000.00
质谱仪 配置详见配置清单
合计总金额:小写: ?1670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伯陆拾柴万元整。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上述合同总金额已包含: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费、运输保险、调试、培
训、质量保证期服务、软件技术升级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
二、 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小写: ?1670000. 00 ; 大写:人民币壹伯陆拾柴万元整
二、 设备要求
l 、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
2 、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
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无碰撞、配件齐全,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
格证书,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3 、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4 、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
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 如果发现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被证明有缺陷,包括内在缺陷或使
用不适当原材料,甲方将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依据检验证书向乙方索赔。
四、 知识产权
l 、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二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五、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l 、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70天内。
2 、 交货方式:送货到现场
3 、 交货地点: 广州市康王北路1068号,广州市城市管理技术研究中心7楼或8楼
六、 付款方式
1 、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曰内,乙方提供40%合同金额的正式发票,甲方预付40%合同金额;
2 、 全部设备到场并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60%合同金额的正式发票及5%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
后, 甲方付清60%合同尾款;
3 、 质保期满两年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退回5%合同金额的银行保函(即质保金);
4 、 因受财政拨款控制,在甲方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时,不应属采购
人违约,乙方须继续履行合同中要求的相关内容。
七、 培训、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l 、 乙方负责甲方使用人员的使用操作技术及维护技术的培训。
2 、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量保证期")为两年,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后的验
收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保修期
后设备维修配件更换只收取成本费用。
3 、 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
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4 、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
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5 、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非乙方责
任的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6 、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_..1_工作小时内响应, 4立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若在 120 小时
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
7 、 质量保证期间,同一硬件一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乙方须无偿更换同一档次货物 。
8 、 负责售后服务维修的单位名称(如有):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下市直街 1号信义会馆12号
联系人: 刘文波联系电话: 020-37891888
手机号码: 13826051860
传真号码: 020-37891899
八、 包装、到货检验、安装与调试:
l 、 合同货物的包装: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 。 凡由千
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
2 、 到货检验
(1) 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破损,在货物抵达交货
目的地后,甲乙双方就货物外观质量、 规格和型号进行初步检验 。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
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 所有随货物的附件必
须齐全 。 如果发现到货的外观质量、规格和型号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可向乙方
索赔。 ,
(2) 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场地后,甲、乙双方同时在场时才能开封检验。
3 、 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
(1) 除非甲方另有通知,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要求以及合同执行计划的时间安排,派出足够的人员进
行现场安装和负责调试工作。
(2)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
状态。
(3) 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所发生费用及耗材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九、 验收:
l 、 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
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2 、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
(2) 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3) 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 、 进口产品的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 、 国内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及原厂保修卡。
5 、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 并可追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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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
6 、 乙方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备品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
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7 、 货物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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