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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安徽
发布时间:2020-06-17

中标内容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发售稿.pdf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的委托,就“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联系人:闫工联系方式:0551-63736535 二、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采购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盛主任 0551-62856379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6日开标日期:2019年09月27日二、中标供应商及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0号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等一批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选定评委:刘先明、陈业农、胡爱娟、张红梅用户代表:周典兵四、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合肥海关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5301号联 系 人:盛主任电 话:0551-62856379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联 系 人:闫工/赵工电 话:0551-63736535/63736291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收费金额:0.27万元公告期限:2019年09月29日至2019年09月30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联系电话:0551- 63735919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3、被质疑人名称;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6、必要的法律依据;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六、其他无特此公告。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09月29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闫工 0551-63736535 五、中标信息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9月06日中标日期:2019年09月29日总中标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外经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0号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7 万元(人民币)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选定评委:刘先明、陈业农、胡爱娟、张红梅用户代表:周典兵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9月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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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 1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 29
第五章 采购合同 ........................................................ 36
第六章 采购需求 ........................................................ 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8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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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合肥海关委托,现对“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
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参加
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2、项目名称: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8.1万元
6、项目概况: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
服务设备清单
序号 仪器名称 品牌 仪器型号
1 原子吸收光谱仪 珀金埃尔默 PinAAcle900T
2 原子吸收光谱仪 珀金埃尔默 PinAAcle900T
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珀金埃尔默 NexION 350D
7、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别。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
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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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法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9月06日上午9:00至2019年09月13日下午17:00(北京时
间)
2、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有兴趣的供应商可在有效期内至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
1406室,携带单位法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向代理机构递交资料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售后不退。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9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501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29号
联 系 人:盛主任
电 话:0551-62856379
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国贸大厦1406室
联 系 人:闫工/赵工
电 话:0551-63736535/63736291
邮 箱:2685900752@qq.com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详见招标文件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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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合肥海关
2 委托人 合肥海关
3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项目名称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5 项目编号 19AT0319904345
6 项目性质 服务类
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8
包别划分 详见招标公告
9
付款方式 发票开具 30天内一次性付清维保费用;
10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11
投标有效期 90天
12 服务地点 合肥海关
13
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叁仟陆佰 元;
供应商在办理汇款时务必在备注栏中标明“19AT0319904345保证金”
字样,否则造成账目不清或无法查明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注: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说明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请不要使用“支付宝”等第
三方支付平台)
2.保证金汇款账号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信 e采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
目的缴费按钮取得相应的《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保证金缴纳说明单》
上会有具体的汇款账号及截止时间,具体操作详见我单位门户网站内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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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e采电子交易系统供应商使用说明书”。 (多标段项目,各标段
账号均不同)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各项目(标段)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
账。
4.因供应商操作引起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系统验证匹配失败
的,其后果自负。
5.温馨提醒:以下情形可能造成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被系统验证
匹配失败:
1)投标保证金付款金额不得少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中的金额(以
系统显示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失败。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金额以收款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
无效,视为未按时缴纳。(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尽量提前
缴纳)
3)为确保投标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使用电汇加急或网银加急方
式进行汇款(人民银行系统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9:00至17:00,若
周一为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请在上周五确保资金到账)。
4)账号根据不同项目(多标段项目,各标段账号均不同)由系统随
机生成,此汇款账号只在本项目/标段中使用有效,请注意核对。账
号漏填、混填或错填均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5)供应商已获取或未获取汇款账号,而往其他企业的汇款账号进行
转账的,依据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法等法律的规定视为串通投标行
为。
15
答疑
(1)答疑接受时间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 7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按照招标公告中的联
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邮件等)通知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
机构。招标人对在答疑接受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
以澄清和修改通知的方式予以答复。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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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澄清和修改通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信e采招标采
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ahbidding.com/)公布。所有投标人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有义务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4)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
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6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7
投标文件份数及
要求
正本 1 份,副本2份,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
投标保证金(盖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
退还联系函(招标文件最后一页)一起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
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函”字样。
18
投标截止时间及
投标文件递交地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9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
数,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由招标代理机构
向中标人收取。
22
投标样品 ?不需要
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24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招标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无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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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小型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购〔2012〕142号)有关
规定:
本项目对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3%的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的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产品投标声明
函》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
对监狱企业
产品的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
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
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
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7
对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产品的价格
扣除
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釆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再提供《中小微
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8
主要成交标的名
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号)
规定: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主要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
号、数量、单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参
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主要成交标的
承诺函》,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单位按有关规
定处理。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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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一
1、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
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时,供应商应当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
30 备注二
如有投标人获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优惠政
策的,应当按照优惠后的投标报价,计算评标价及评标基准价;且不
能重复享受政府采购的评标价格优惠。
31 招标文件的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
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
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
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
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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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委托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委托方。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4 投标供应商:系指下载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
应商。
2.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 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证书、认证、资质,均应当是有权机构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
2.6近 X年内: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除
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结点。
2.7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
完毕的与最终用户(“最终用户”系指合同项目的建设方或由建设方确定的承包方)签订的
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参股
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3.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4.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
4.1.1除非招标文件认可,否则母、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得互用。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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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勘察现场
5.1 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的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有关
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可供投标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供应
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
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
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5.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现场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
况,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知识产权
6.1 投标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
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
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
失的,投标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投标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
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
7.纪律与保密
7.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2 投标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投标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7.2.1 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
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7.2.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7.2.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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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
7.2.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的供应商中标;
7.2.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2.7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
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7.3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
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7.4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
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
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
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
料。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8.1 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
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代理机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
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
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
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投标品牌(本项目不适用)
9.1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包括工艺、材料、设备、样本目录号
码、标准等),是采购人为了方便投标供应商更准确、更清楚了解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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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并无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
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
10.投标专用章的效力
10.1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在有授
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
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合同标的转让与分包
11.1合同未约定或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1.2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如果
本项目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1.3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
任。
12.采购信息的发布
12.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查
询。
二.招标文件
13.招标文件构成
13.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3.1.1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13.1.2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1.3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13.1.4第四章:评标办法;
13.1.5第五章:采购合同;
13.1.6第六章:采购需求;
13.1.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3.1.8代理机构发布的图纸、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3.2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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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
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3.4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
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 3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
担。
14.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投标供应商如果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列明
的答疑接受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对在此规定时间
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14.1.1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如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之间存在
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4.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供应
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在上述
情况下,代理机构和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
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4.4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发布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公告后,征得投标供应商同
意,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5.投标文件构成与要求
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除非注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
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
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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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
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
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5.6投标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
有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
可。
15.7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
均应按 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5.8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5.9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16.报价
16.1投标人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若整个需求分为
若干包,则投标人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
除外),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6.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招标全部
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
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
人同意支付的,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6.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
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6.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
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6.6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
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7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
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招标文件约定)。
16.8除国家或政府部门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合肥海关技术中心珀金埃尔默仪器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AT03199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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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
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
的一部分。
17.3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7.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7.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
详细清单。
1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
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前,投标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
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标公告指定
账号。
开标后,代理机构将从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中审核投标保证金,核对投标保证金金额、
方式等信息。
18.2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8.2.1异地电汇;
18.2.2本地转帐;
18.3代理机构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
投标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投标保证金,视
同名称不一致。投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投标无效。
18.4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导致投标无效。
18.5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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