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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中标山东
发布时间:2017-11-20

中标内容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预中标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品目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行政区域莱芜市公告时间2017年11月20日 09:17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详见公告正文中标日期详见公告正文评审专家名单详见公告正文总中标金额详见公告正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项目联系电话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预中标公示一、采购项目名称: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LCJ2017-018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7月31日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11月3日五、公示期: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七、预中标情况: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成交金额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山东正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莱城区口镇北环路孙元云项目建安工程费(元):174074744.10元合理利润率%:6%年度折现率%:3.75%八、采购评审小组:张有宾、姚前进、王常勤、张福英、李昌红九、采购小组评审结果:山东正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6.40,40.40,40.70,38.80,42.70 )山东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5.90,29.60,32.50,33.60,33.20)山东志华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8.20,22.20,30.70,33.40,38.50 )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莱芜市莱城区教育局 地址:莱城区花园北路120号联系人:亓主任 联系方式:0634-62178672.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联系人:郑玉芳、陈刚 联系方式:0634-6220058发布人: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0日莱城区大班额PPP项目合同.doc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
项目合同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
项目合同
本项目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双方订立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以下简称乙方包括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地址
项目合同附件目录
运营与维护保函格式
可用性绩效指标
运营维护绩效考核指标
莱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的决议莱城区人发201710号 目 录
前 言 1
 TOC h z t 标题 11AOHead21AOAnxHead1AOAnxPartHead1AOAppHead1AOAppPartHead1AOSchHead1AOSchPartHead1AOAltHead21AOHead1样式41  HYPERLINK l Toc14454 第一章 总 则  PAGEREF Toc14454 4
 HYPERLINK l Toc30455 第二章 项目特许权  PAGEREF Toc30455 12
 HYPERLINK l Toc1148 第三章 前期工程及履约保证金  PAGEREF Toc1148 13
 HYPERLINK l Toc3388 第四章 双方的一般责任  PAGEREF Toc3388 15
 HYPERLINK l Toc14903 第五章 项目建设  PAGEREF Toc14903 18
 HYPERLINK l Toc23052 第六章 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PAGEREF Toc23052 29
 HYPERLINK l Toc15293 第七章 项目移交  PAGEREF Toc15293 33
 HYPERLINK l Toc3694 第八章 政府付费  PAGEREF Toc3694 35
 HYPERLINK l Toc30354 第九章 违约和终止  PAGEREF Toc30354 38
 HYPERLINK l Toc14193 第十章 协调和争议的解决  PAGEREF Toc14193 44
 HYPERLINK l Toc30405 第十一章 合同的转让和相关合同  PAGEREF Toc30405 45
 HYPERLINK l Toc29765 第十二章 其 它  PAGEREF Toc29765 46

前 言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已经由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以下统一简称项目该项目已经经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力论证莱城区人民政府已经成立PPP项目专门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包括莱城区教育局莱城区财政局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莱芜市嬴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莱城区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已获得莱城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得区政府批准
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已于2017年6月30日发布了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17年7月21日在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甲方于2017年8月1日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发出了磋商文件经过公开开标和评标程序后选定中标人为 以下称中标人甲方已于 年 月 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中标人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为本项目成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以下称乙方
项目公司是中标人为实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项目而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中标人必须与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二十20日内完成乙方的全部工商登记手续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以中标人违约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合同
莱城区人民政府同意将项目特许权授予乙方并授权甲方与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在乙方成立以前由中标人与甲方草签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乙方成立后经签署本合同承继本合同下其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的成立不免除中标人在投标中承诺的责任和义务
中标人承诺保证乙方无条件的签署和执行本合同并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7 甲方和乙方为了明确与项目特许权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为此双方达成如下一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项目合同包括附件1至附件4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项目
指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中标人
资格预审文件 指
指甲方于 年 月 日发布的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磋商文件

指由甲方于2017年8月1日发布的发出的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磋商文件包括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合同文件第三部分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澄清答复
投标文件
指中标人根据甲方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磋商文件要求为投标获取并实施本项目而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的文件资料
投标保证金
指中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甲方交纳的为保证履行其投标义务和保护甲方利益而提供的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由甲方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中标通知
特许权指政府授予企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某项公用产品或服务进行独占性经营的权利本合同所指特许权是指投资建设移交运营维护及移交项目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特许期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11年含建设期1年的期间
合同文件
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本合同及附件
合作合同
项目公司章程
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答复
中标通知书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融资文件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项目设施
指该项目所包括的有关设施项目资产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的构筑物等不动产
本项目项下乙方拥有的知识产权
合同文件项下的合同性权利
运营和维护记录质量保证计划等文件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标准规范或其他强制性要求
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可以分为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与甲方不可控的法律变更
担保合同由乙方和贷款人订立经甲方同意和或甲方指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在根据本合同授予乙方的相关权益之上为贷款人设置了任何担保权益的合同
批准指为了使乙方能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必须或希望从政府机关获得的任何许可执照同意授权免除或批准
贷款人指融资文件中的贷款人或其他的项目资金提供人包括出口信贷机构
融资交割指发生以下事件的时间
乙方按照本合同和乙方股东的合作合同的要求收到股东认购股本的出资
所有融资文件已经签署并已提交贷款人包括首次提款的每项前提条件均已根据融资文件得到满足或被放弃
融资文件指甲方批准的与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的建设和运营相关的长期短期贷款合同票据契约担保合同保函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股东作出的出资承诺或出资以及履约保证金和运营与维护保函
履约保证金指乙方按照第53 条的规定提供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建设等义务的履约保证金
运营与维护保函指乙方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提交的为担保其履行在本合同项下的运营维护等义务的担保函
成本变化指乙方在甲方认可的变动后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建设或运营项目所花费的合理和适当费用与不考虑该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建设或运营项目所花费的成本之间的差额
项目建设指莱城区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建设PPP项目及其相关的设施和设备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及竣工备案等
建设期指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期间
开工日指项目工程开始施工之日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为准
变动指双方在建设期间对校区建设的设计变更及乙方在运营期间根据甲方要求或者经甲方同意对 校区 建设的更新改造
竣工验收指甲方或相关政府部门为验证项目设施是否达到技术规范和要求设计标准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要求所进行的验收及竣工备案
特许运营期
指自商业运营日起至项目特许期限届满的期间商业运营日指本合同第144条约定的日期
运营和维护考核指标
指本合同附件3系乙方在运营管理期间应执行并开合的有关指标
争议解决程序指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中提及的解决争议的程序
终止通知指双方按照本合同第231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终止意向通知指双方按照第231条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生效日 指本合同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
运营日指校区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运营时间
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遍工作的任何日子
终止日指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日期
项目期限届满移交日期指特许经营届满之日后的第一个营业日适用于本合同期满终止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2 解释
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以下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本合同进行解释除非其上下文明确显示其不适用
在本合同中
元指人民币元
条款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或附件
一方双方指本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并且包括经允许的替代该方的人或该方的受让人
一段时间包括一年一个季度一个月和一天指按公历计算的该时间段
要求在某一非工作日付款指该付款应在该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包括应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
合同或文件包括经修订更新补充或替代后的该合同或文件
第二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在特许期内的基本权利
按本合同约定对乙方的项目实施具有监管的权利有权对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中国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甲方在特许期内的基本义务
在乙方提出请求和提供相应申请文件和支持性文件后甲方应协助乙方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项目实施所需的相关批准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项目实施
根据本合同将项目土地提供给乙方使用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乙方提供服务解决实施过程中由甲方负责解决的纠纷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帮助乙方协调与项目场地周边所涉及的有关单位的关系
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22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特许期内的基本权利
享有项目相关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的权利
中国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
乙方在特许期内的基本义务
承担项目实施费用和风险负责项目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按约定时间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确保按时交付项目工程
环境保护义务乙方不应因项目实施而造成环境污染同时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应根据本合同和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遵守适用法律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应经常及时性获取所有适用于项目的已颁布及公开发表的法律乙方应被视为始终了解这些法律
安全标准乙方应遵守中国相关安全的法律并保证项目安全环保和卫生的实施
批准乙方应取得和保持项目实施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并应促使每一建设承包商如适用取得并保持需要的一切此类批准
合同文件的协调乙方应使融资文件合作合同公司章程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由乙方签订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其它协议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且包含使乙方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本合同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税收及优惠乙方应依照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关税及收费并享受中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保险乙方在充分评估项目实施的风险后根据中国保险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遵照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进行投保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乙方雇用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承包商设备供应商等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对于其承包商他们的代理人或他们直接或间接雇用的任何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乙方在特许期内如要进行股东变更或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应当经甲方预先书面批准或转让为法律所要求
第三条 承诺和确认
31 甲方的承诺
在本合同生效日前已获得了签订本合同所必需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合同
完成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前期工程
按第九条规定提供项目所用土地
如果甲方的承诺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则乙方有权根据第221条要求甲方赔偿并有权根据第232条的规定终止本合同
32 乙方承诺
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法人资格权利和能力
乙方在附件 商务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融资文件的签署且满足融资文件下融资交割的所有先决条件如届时乙方不能完成融资则乙方应自筹资金投入本项目建设
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五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53a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项目资金的到位按附件 商务方案中的资金到位和投入计划执行
如果乙方的承诺被证明在做出时存在不实或不能兑现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222条要求乙方赔偿并有权根据本合同231条规定终止本合同
33 乙方确认
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机关对向乙方提供的材料信息或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适宜性未作出任何承诺和保证但甲方在本合同内已明确承诺与保证的除外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已为自身的利益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及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场地进行细致而全面的检查评估充分知悉了项目的现状和风险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只是参考但并未依赖由甲方或其他任何政府机关作出或提供的任何材料信息或数据
第二章 项目特许权
第四条 特许权
41 特许权的授予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将投资建设运营维护项目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特许权授予乙方
项目特许期11年含建设期1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42 特许期的延长
如发生下列事件项目特许期可延长
因本合同221条a完工延误情形出现的
由于甲方可控的法律变更导致乙方在项目特许期内受到影响并使乙方遭受实质性的损失的
本合同第127b因甲方要求的变动而导致的延误
乙方在42 a描述的事件发生之后希望延长项目特许期的应在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甲方递交要求延长特许期的详细申请以便甲方可以及时对该申请的情况进行核查研究否则甲方不同意延长乙方的项目特许期
延长项目特许期应经双方书面同意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项目的停滞和延误甲方将相应延长乙方的项目特许期
43 特许权的担保及转让
乙方可以将项目特许权作为本项目的融资质押等担保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融资担保方式不违反任何法律和规定并具有可操作性经甲方确认后的融资担保方式将写入本合同此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由于融资担保方式选择不当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除本项目的融资外乙方不得为其他目的对项目的资产设施和设备以及收费权设置担保权益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项目特许期内不得将本项目特许权出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承包给第三人
第三章 前期工程及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前期工程和履约保证金
51 前期工程
在开工日或先于开工日甲方须完成下列各项前期工程如适用
项目场地的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
项目的规划勘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工程报批
52 项目前期工程费用
项目前期工程费用由甲方负责合同文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3 履约保证金
a在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向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提交1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的建设履约保证金以此保证按本竞标人须知的规定履行成交人义务若成交人未能按照本条规定的时间数额和方式提交建设履约保证金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退还其竞标保证金在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并提供建设履约保证金后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 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成交人的建设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归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所有1成交人在本须知规定时间内未与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2成交人在本须知规定时间内未组建项目公司
b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以下较迟的日期到期甲方应在到期日后五5个工作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
工程已通过或视为通过竣工验收
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提供运营与维护保函之日
54 不提供履约保证金
如乙方未按第53条提交履约保证金则构成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将履约保证金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见磋商文件之投标人须知第61条规定
双方的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的一般责任
61 获得和保持批准
在乙方提出请求后甲方应协助乙方从其他政府部门获得保持和延续项目建设和运营所需的相关批准
甲方按照本条的规定给予协助不应免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第75条应当获得所需批准的义务
62 不干预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预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63 不当提取保证金
如果甲方提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和运营与维护保函中的保证金之后确定甲方属不当提取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退还提取的款项并支付该款项自提取之日至退还之日的利息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第七条 乙方的一般责任
71 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
股东和股权转让的限制
乙方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占项目总投资的30中国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初始股东为莱芜市嬴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其在乙方注册资本中所占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10 90 乙方应确保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的股东不得变更且任何股东不得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除非
转让为法律所要求由司法机关裁定和执行或
贷款人根据融资文件的担保条款或合同规定为实现担保权而进行的转让或
转让经甲方预先书面批准
对章程的要求
乙方应在其章程中作出适当的规定以确保乙方的所有股权证明上具有适当的文字说明使预期的购买人了解这些权益的转让存在限制性条件且使有关部门对那些不符合上述限制的股权转让不予受理和登记乙方章程的确定和修改应报甲方认可
72 遵守适用法律
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应经常及时性获取所有适用于项目的已颁布及公开发表的法律乙方应被视为始终了解这些法律
73 安全标准
乙方应遵守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标准
乙方应遵守本合同生效日期后在中国相关部门颁布的法律及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关于法律变更的条款和条件
74 乙方的环境保护责任
乙方不应因项目设施的建设或运营维护而造成环境污染
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干扰
乙方在项目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期间应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项目周围设施建筑物和居民区的干扰
75 批准
乙方应自费取得和保持项目建设运营维护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并应促使每一建设承包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如适用取得并保持需要的一切此类批准
76 项目文件的协调
乙方应使融资文件合作合同公司章程本合同项下的保险单以及其他由乙方签订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其他合同符合本合同的规定且包含使乙方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必需的本合同的条款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规定
77 税收及收费
乙方应依照法律缴纳所有税金及收费
78 保险
乙方在充分评估项目投资和运营风险后根据中国的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需要购买的保险险种在合理的商业条件下应遵照可保风险均应投保的原则进行投保其购买保险后应将保险合同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乙方所投险种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工程一切险
财产险校区内房屋设备设施等
第三者责任险运营期间
   以上各种险种的保险均必须足额投保
在特许经营期内乙方应自费购买上述约定的保险并始终使保险单保持有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投保的险种和数额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并非乙方的疏忽或故意行为而无法投保某种特别险种不视为乙方违约
保险单的附加条款中必须规定未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甲方保险人不得取消延展或对保险单作重大变更
乙方应责成保险人向甲方提供保险证明书以证实其已获得上述所列保险单及附加条款如果乙方未购买或维持上述保险始终有效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从对乙方应付款项中扣除其应付的保险金
乙方应向甲方及时通报保险人的报告通知如危险整改通知并提交相应的副本如果乙方未及时提供通知而造成保险单失效应承担违约责任
79 对承包商和其雇员及代理人的责任
乙方的承包商
乙方雇用承包商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承包商设备供应商和运营维护承包商不应解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对于其承包商他们的代理人或他们直接或间接雇用的任何人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对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与承包商的合同
乙方应确保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符合本合同的规定所有的承包合同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均应经甲方批准后签订并于签订后5日内报甲方备案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710 财务报表
乙方每年均应委托经甲方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年度财务审计审计应在年度结束后的六十60日内完成乙方应在审计完成后十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签字的审计报告
711 融资交割及融资文件必须具备的条款
乙方必须在成立之日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六十60日内完成融资交割并签署融资协议乙方逾期未完成甲方有权以乙方违约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确保贷款合同中包含有贷款人承诺的下述条款
只要本合同含附件有效贷款人不得采取任何行动影响干扰损害或终止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或以其他方式对本合同造成不利影响
当乙方违反贷款合同的约定时
贷款人通过书面方式将乙方在贷款合同下的违约通知甲方
给予甲方在收到上述违约通知后九十90天内纠正乙方此类违约的权利
在上述纠正期间不行使贷款人对违约的任何权利或补救
纠正期满时乙方违约事件持续的贷款人行使权利应以不妨碍和损害甲方在项目合同下的权利和项目的正常运营为前提
第五章 项目建设
第八条 建设要求
81 建设责任
乙方应自行承担项目建设的所有费用和风险按以下要求完成所有建设工程以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
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并使其保持有效承担获得上述批准所应当负担的费用和支出
在开工日或之前开始建设工程
根据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
适用法律
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实施方案
本合同下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所有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
在施工期间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
依法用工按时足额发放施工人员报酬
在预定竣工验收合格日前通过竣工验收
82 建设期限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 12 个月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主要进度日期如下
开工日 年 月 日
预定竣工验收合格日 年 月 日
工程进度如果因下列情况受阻上述进度日期可相应顺延
不可抗力事件
甲方违约
为保护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发现的历史文物
当82b款的事件发生后乙方要求延长进度日期应在前述事件发生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件的种类
预计延误的日期
乙方采取的减少延误的合理措施
乙方要求延误的日期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十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乙方的延期要求
乙方在建设期内应向甲方提交每月建设工程进度报告该报告应合理详细的说明已完成的和进行中的建设工程情况以及甲方合理要求的其他相关事项
83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乙方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应严格执行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所有要求
乙方在开始建设工程之前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交甲方审查确认后执行并作为验收依据之一甲方在收到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审查意见包括认可否认或要求修改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修正该方案并将其重新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执行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方案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审查意见则视为认可该方案
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及其承包商的施工材料等工程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工程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
若甲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乙方建设工程或其他任何部分与本合同所规定的或其他相关部门所规定的质量或安全要求严重不符甲方有权立即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自己进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必要的纠正一切风险与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这种情况下乙方须允许甲方的雇员代理人承包商为此目的而出入项目场地若乙方拒绝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进入项目场地进行纠正工作或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偿还甲方为此而付出的成本与费用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提取相应金额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乙方提交的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甲方的任何审阅评论或不予审阅不予评论或甲方对此所作出的其他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
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合同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
被视为甲方应对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方案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有权委托监理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全力配合监理的工作以确保项目建设按时保质完成
84 设备与材料采购
乙方应负责购置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应当按照法律磋商文件的约定实施并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同时乙方所采用的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并将采购合同交甲方备案
对影响观感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设备在确定前经甲方确认并备案
第九条 土地使用
91 场地范围
甲方应依法提供本项目建设工程红线图并以有关政府土地规划部门批准的测量数据为准
92 土地使用权
项目所用土地由甲方依法代征并交付乙方无偿使用乙方在项目特许期内有权根据本合同依法自由地独占性地使用项目土地
93 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乙方无须为项目场地的土地使用权支付费用
94 土地使用权的限制
场地为乙方为本项目及生活生产配套设施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项目所用土地用于项目之外的任何目的
95 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乙方已察看并检查了项目场地充分了解了该宗土地及其周围的状况包括前期工作所包含的地下土壤状况通道和设施关联物等情况自愿接受该宗土地的现状包括地下地质条件以及所有缺陷甲方未就土地状况向乙方做出任何声明和保证
96 有关土地状况的资料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项目场地或其周围的状况的文件材料或任何其他资料中可能含有的任何错误不正确遗漏均已充分知悉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97 甲方对项目场地的出入权
甲方以及有关政府部门有权
经合理通知而出入项目场地以及
有权为了解建设进度或检查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的目的行使此项出入权以及
本合同83d条规定的出入权
第十条 设计
101 优化设计
乙方应本着审慎的原则对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在不改变规划的情况下如果乙方认为变更设计将加快建设进度降低建设或维护成本提供项目的质量和环保标准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但因遵守第十三条的规定
102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对本项目优化设计中出现的任何缺陷承担责任对于优化设计文件甲方的任何审阅评论或不予审阅不予评论或甲方对此所作出的其他作为或不作为均不会
减轻或影响乙方遵守本合同或法律所要求的与质量保证有关的义务或责任
被视为甲方应对优化设计文件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
111 工程质量
乙方应保证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到达中国适用法律和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在工程开始施工后乙方应严格执行各项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甲方有权参加或检查乙方以及分包商的质量控制过程及方法以确保工程的质量要求
112 工程进度
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所规定的时间进行施工于每月五5日前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详细说明如下事项
工程进度实际完成的百分比与计划完成的百分比的比较
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包含与进度计划的差异原因分析及正在采取的纠正措施
113 工程延误
如果乙方合理预计工程不能达到投标文件中项目实施方案所要求的进度日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就预期无法达到的进度日期延误或预计延误的原因所预计的可能超出进度日期的天数和其他可合理预见的对建设工程不利的影响已采取或建议采取的解决或减少延误及其影响的措施等内容向甲方进行合理详细的描述
乙方发出上述通知并不能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如果乙方提出或实施的补救措施不能解决逾期的延误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以达到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甲方对工程的监督检查
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的建设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若发现任何部分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指出缺陷或不符合规定之处
若乙方对甲方根据上述第b款所发出的通知有异议则须于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将其异议通知甲方否则应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甲方批准后对工程进行整改甲方与乙方须尽合理努力以求解决此项事宜若在此后五5个工作日内该事宜不能得到解决则依据争议解决程序就该事宜作出裁决
甲方是否监督检验本项目建设工程均不能减免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
115 专项工程
项目涉及的内精装修外墙装修装饰污水处理智能化消防输配电景观绿化亮化等专项工程乙方在实施前应将实施方案报送甲方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要求的变动
121 甲方的变动通知
甲方认为需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122 乙方对变动的回复
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变动的通知后的十10个工作日或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须就变动向甲方作出书面答复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回复则视为乙方已接受了变动
123 甲方的答复
在收到乙方对变动的回复后十1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
以书面方式确认乙方对变动的回复中所包含的事项在此情况下第125款将适用
以书面形式表明不同意乙方对变动的回复并列明不同意的具体事由在此情况下该变动将依照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进行裁决
124 甲方对变动通知的确认
依照争议解决程序对变动的争议事项作出裁决后的二十2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依据裁决内容以书面方式
要求乙方执行变动
撤回变动通知
125 变动的实施
在变动被确认之后
本合同被视为在当日作出了修改且甲方与乙方须遵守它们在修改后的本合同项下所应承担的义务
乙方须按甲方变动通知所要求的方式或裁决结果实施该项变动
126 批准
乙方应根据勤勉尽责的原则准备并向政府机关或其他有关机构提交适当的申请及其他相关文件尽力获得实施变动所必需的任何批准
如果乙方遵守了其在上述第a款项下的义务但乙方的申请被拒绝甲方要求变动的通知应视为已被放弃
127 减轻损失的义务
乙方应始终尽一切合理的努力以减轻或降低乙方和甲方因变动而花费的支出和发生的损失
因变动所致的延误因甲方要求的变动而导致预定竣工验收合格日的迟延乙方有权要求给予相应的宽展期限在合理宽展期内甲方不得行使其在本合同第221条下所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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