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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预中标公告

中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7-11-16

中标内容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2017年11月6 日就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440514-201706-234-0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一、PPP项目编号 :440514-201706-234-0001二、PPP项目名称 :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预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员)、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 法人代表:刘富华、邱仲业、谭国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9楼、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35号、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五、预中标、成交标的名称:峡山大溪流域截污工程PPP项目六、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止。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工,谢工,彭工联系电话:020-83544078,020-83541795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廖烈才 联系电话:0754-87780627(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6楼1603联系人:张优东联系电话:020-83517453传真:020-83517453邮编:510000(三)采购人: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朝阳路1号联系人:廖烈才联系电话:0754-87780627传真:0754-87780627邮编:515144(四)财政部门:汕头市朝南区财政局 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北六路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4-87799206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发布人: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6日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大溪
流域截污工程
PPP 项目合同
甲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成员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
二○一七年 月 日
2
目录
总则 1
第 1 条 定义和释义 2
第 2 条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6
第 3 条 经营权项目范围及合作期限 7
第 4 条 前期工作 10
第 5 条 项目公司 11
第 6 条 项目融资 14
第 7 条 项目用地及配套设施 17
第 8 条 项目建设 18
第 9 条 双方权利义务 24
第 10 条 履约担保 27
第 11 条 验收和完工 30
第 12 条 运营和维护 32
第 13 条 监管 37
第 14 条 工程竣工验收考核标准 39
第 15 条 运营维护绩效考核 42
第 16 条 项目付费机制 44
第 17 条 风险分配 45
第 18 条 开票和付款 46
第 19 条 经营期期满时项目设施的移交 49
3
第 20 条 不可抗力 54
第 21 条 临时接管 56
第 22 条 提前终止 57
第 23 条 一般补偿 63
第 24 条 违约赔偿 65
第 25 条 协议的转让 67
第 26 条 保险条款 69
第 27 条 争议的解决 72
第 28 条 其他条款 73
1
总则
甲方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
乙方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牵头方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
研究院成员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
双方于年月日在汕头市潮南区签署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 决定采用PPP的方式并授权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下称甲方 作为采购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
择广东省广业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方 广东省冶金建筑设计研究院 成
员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员联合体下称乙方 为本项目中
标社会资本方拟采用BOT的运作方式实施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 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542号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
201476号 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
金2014113号 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
2014156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460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
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投资 2014 2724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17 号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
2015 131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20142020
年的批复 粤府函201514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双方经平等自
2
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 1 条 定义和释义
11 定义
111 在本合同中下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本PPP合同包括附件以及
日后可能签订的任何本PPP合同之补充修改协议及其附

本项目
甲方
乙方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大溪干流后半段及 11 条支流含域
内 32个寨前塘 截污管涵 3462 km 和汕头市潮南区峡
山大溪干流前半段合流箱涵延伸段 0546km 的建设与
运营维护对新建管网工程的污水管渠检查井以及其
他相关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和安全操作
管理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渠巡查与检测管渠
疏通与清捞管渠的日常维修等内容 域内 32个寨前
塘原位生态面积 114666 m
2
修复工程
指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办事处包括合作期限内汕头
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因机构改革或职能调整等原因而授
权委托的其他机构
指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的本项目PPP运作的社会
资本方也即本合同的签约方指公司或者公司及公司
组建的联合体
项目公司
指乙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在汕头市
潮南区独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后承继
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权利和承担一切义务
3
不可抗力事件
指第201条款所规定的事件
法律变更 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
法律且导致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
实质性变化
移交过渡期 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前 12个月至合作期满终止日之后第
12个月
工作日 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
履约保证金 指乙方或者项目公司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的保
证履约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或保函的方式由甲方确
定履约保证金的具体方式无论本合同中的表述是履
约保证金或是履约保函
运营期维护保函 指乙方或项目公司在运营期为履行本合同义务而提供
的保证
批准 指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为乙方或为项目进行投融资设
计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而需从政府部门获得的
许可执照同意授权核准或批准
融资文件 指与项目运营的融资相关的贷款协议担保协议保函
和其他文件但不包括
1与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期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

生效日 指甲方和乙方正式签署本合同的日期
4
适用法律 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部门颁布的
所有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以及所有其他适用的强制性要

违约 指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
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违约利率 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
A部分 指第 321 条规定的峡山大溪干流后半段及 11 条支流
含域内 32个寨前塘截污管涵 3462 km建设运行
维护
B部分 指第322条规定的峡山大溪干流前半段合流箱涵延伸
段0546km建设
C部分 指第323条规定的32个总面积为 114666 m
2
寨前塘
原位生态修复工程
移交日 指运营期结束之日的次日
运营期 指自正式运行日起至合作期结束之日止的期间具体按
本合同第33条规定
运营年 指正式运营期内任一连续 12 个月的公历年度期间第
一个运营年应在正式商业运行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年
应在运营期结束之日止
运营月 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月应在商业运
行日开始至该月的最后一个日历日结束最后一个运
营月应在该月1日开始至经营期结束之日止
5
运营日 指每日从 0000 时开始至同日 2400 时止的二十四小

运行维护手册 指根据第126条款编制的运行维护手册
提前终止意向通知 指根据第2241 条款发出的通知
提前终止通知 指根据第2242条款发出的通知
政府部门
指1中国国务院及其下属的部委局署行
中国的任何立法司法或军事当局或具有中央政府行
政管理功能的其它行政实体2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任
何地方立法行政司法部门
补偿事件 指乙方按本合同有权获得补偿的任一事件
12 释义
121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明确规定下述词语的释义如下
1 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
2 一方按适用情况分别指甲方或乙方包括其承继人和允许的
被让与人或受让人
3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元指人民币元
4 包括指包括但不限于
5 任何条款段附表或附件指本合同的条款段附表或附件
122 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解释
6
第 2 条 双方的声明和保证
21 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211 甲方已经获得区政府有关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授权本合同一经签
订即对甲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条件和义务
不会导致甲方违反签订本合同时现行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的强制性规定
212 甲方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和本合同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活动进
行监管
213 如果甲方在本第21条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
不属实或存在重大遗漏乙方有权根据第22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22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 乙方取得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内部外部的授权和许
可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具有完全的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
义务条款和条件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决定生效判决和仲裁裁
决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其与第三方合同的条款条件和承诺也不会引起任何
利益冲突
222 本合同不限制甲方的法定权力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
的约定对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权进行监管
如果乙方在本第22条款下所作的声明被证明在作出之时在实质方面不属
实或存在重大遗漏甲方有权根据第22条提前终止本合同
7
第 3 条 经营权项目范围及合作期限
31 经营权的授予
311 本项目经过公开招标等程序确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甲方代表区政府
依照本合同授予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权利即
1投资勘察设计建设潮南区峡山大溪干流后半段及11条支流 含
域内 32个寨前塘截污管涵3462 km峡山大溪干流前半段合流箱涵延伸段
0546km峡山大溪32个寨前塘原位生态修复工程对新建管网工程的污水管
渠检查井以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保养日常维修和安全操作管
理等相关工作收取截污管网含32个寨前塘原位生态修复工程可用性服务
费和截污管网运维服务费
2本项目各部分在合作期限终止时须分别将泵站截污管网检查
井无偿完好移交给甲方或潮南区政府指定的机构
3经甲方同意后项目公司可以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本合同项下的
权益提供给融资机构作为质押除此以外乙方或者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资
产本身向双方以外的第三者出租抵押质押或担保乙方或者项目公司自
行解决上述事项的融资安排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乙方须为项目公司融
资提供必需的担保
312 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建设运维权
在合作期限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自行运营和维护泵站截污管
网检查井及配套管网运维服务并必须在合作期终止时无偿完好地将泵
站截污管网检查井等移交给甲方或者潮南区政府指定的机构
313 除非依据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截污管网被临时接管乙方的运维权在
整个合作期限内始终持续有效
32 项目范围
本项目范围分为三部分
8
321 A部分峡山大溪干流后半段及11条支流含域内 32个寨前塘
截污管涵3462 km建设运行维护以下简称干流后半段工程
322 B部分峡山大溪干流前半段合流箱涵延伸段0546km建设以下
简称前半段工程
323 C部分32个总面积为 114666 m
2
寨前塘原位生态修复工程以下
简称寨前塘工程
以上项目建设范围及运营范围以有关主管部门最终审核为准
33 合作期限
331 A部分合作期限
除非依据本合同第 22 条提前终止或第34条延长A部分合作期限为自生
效日起二十五25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自建设期自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运营期自正式运营日起开始计

332 B部分合作期限
除非依据本合同第 22 条提前终止或第34条延长B部分合作期限为自生
效日起二十五25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建设期自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之日起运营期自正式运营日起开始计

333 C部分合作期限
C部分工程一次性完成不涉及运行维护
34 合作期限的延长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项目合作期限内发生非乙方应承担的风险而导
致乙方损失的情形下乙方可以申请延长建设期和或运营期延期事由包

9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延误履行其义务
2 因发生甲方应承担风险导致乙方延误履行其义务
3 经双方同意的其他事由
35 合作期限的结束
出现以下两种情形本项目合作期限结束
1 本项目合作期限届满且不再进行合作期限延长或
2 发生第 22条情形本项目提前终止
10
第 4 条 前期工作
41 前期工作
411 为保证本合同项目下大溪流截污管网建设运营的顺利开展甲乙双
方负责完成各自承担的前期工作双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12 甲方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完成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PPP实施方案的编
制并通过汕头市潮南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论证审核及最终报汕头市潮南区
人民政府广东省PPP项目库审核通过
3协助解决乙方开展本项目需临时借地的问题
4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工前所必须的有关审批或批准包括但不限
于本项目环评节能评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如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如
需 勘察设计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本项目施工建设必备的
其他条件等
413 乙方负责的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环评节能评估建设
用地规划许可如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如需勘察设计工程预算编
制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及本项目施工建设必备的其他条件等
11
第 5 条 项目公司
51 项目公司的设立
511 本合同生效后 30 日内乙方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汕头市潮
南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法律允许
的前提下以其他形式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
切权利和承担一切义务
512 项目公司总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采用认缴制货币出资按
建设工程进度逐步到位乙方控股比例100乙方若是联合体则由乙方决定
各股东股权比例乙方须严格履行股东的出资义务并专项用于本项目建设
运营不得抽逃挪作他用
513 项目公司正式成立后由项目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融资
建设运营管理维护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后除
专属于乙方的权利义务外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通过项目公司享有和
承担
514 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合法项目公司的设立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注册资本金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项目公司的一般义务
521 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完成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应完成的所有工
作将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设备及材料采
购合同融资合同保险合同等重要合同交甲方备案
522 项目公司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工期文明
施工等方面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遵守本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相关规
定取得项目公司建设运营过程中应取得的相关审批
523 依约提供履约担保完成本项目应取得的相关保险及融资
12
524 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实施投入的资金必须专款用于本项目不得将资
金转投资其他与本项目无关的项目
525 项目公司承诺因履行合同所使用的知识产权均以合法方式取得如
因非法取得知识产权致使第三人对甲方提出赔偿项目公司应负担相关的费
用及责任
526 项目公司需要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应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公司因履行合同所聘用委任指派第三人履
约的项目公司对于第三人故意或是过错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527 项目公司因履行本合同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出租或是出借等合同中应
约定除甲方同意外当本合同发生提前终止事由时项目公司与第三人所签
订的合同应一并提前终止
528 项目公司的登记事项或是公司章程有变更的应事先将相关文件交
甲方备案
529 受政府行业的监管服从社会公共利益履行对社会公益性事业应
尽的义务
5210 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53 项目公司的管理机构
531 项目公司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置组织机
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项目公司董事会执行董
事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安排及决策机制项目公司章程由乙方依
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决定但应当报甲方备案本合同另有规定除外
532 乙方应确保项目公司的设置与拟建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
配备包括不限于相应技术工程造价财务管理人员
533 项目公司就以下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的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5个
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项目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
13
2 项目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件结果足以影响项目公
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3双方达成共识的其他重大事项
534 项目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与上述规定相抵触
54 项目公司的限制
541 在锁定期内即本合同生效日起 5 年内乙方不得转让其项目公
司的股权或将股权对外提供担保合作期内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项
目公司的股权
542 本项目合作期内非经甲方的同意乙方或者项目公司不得将项目资
产对外转让或对外提供担保
543 上述两条款的限制规定乙方承诺在项目公司章程中作相应约定
以确保甲方的权益项目公司章程须经甲方审批无异议之后方可提交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544 未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不得从事本项目以外的投资与经营不得
为本项目建设以外的目的对外借贷融资但为本项目融资目的项目公司可
以依法依规将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的PPP项目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权益提供
给融资机构作为质押
545 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由乙方按法律及有关规定自行运行但涉及影响
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事项以及项目公司借款抵押对外担保设立分子公
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应通报甲方充分听取甲方意见及建议后执行
14
第 6 条 项目融资
61 项目投资规模
预计本项目合作范围内总投资估算为万元其中建设静态投资
万元建设期利息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万元建设静态投资
万元中包括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
万元
以上乙方的建设投资以政府或授权部门最终审定为准
62 融资结构
621 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由乙方出资100成立根据项目建设
进度和融资机构要求分步分期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乙方若是联合体则
由乙方决定各股东股权比例
63 融资安排
631 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可以采用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债券股东借
款融资租赁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保险资金项目收益票据资产证券
化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以解决投资总额和资本金之间的差额
632 甲方不介入项目的融资安排但有权在保障社会安全公众利益的
前提下对项目的融资进行监管
633 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在完成融资工作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甲方
书面确认融资工作已完成并提交已签署的所有融资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复印

64 融资限制
641 经甲方同意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可以本项目预期收益对外进行质押
融资除此之外乙方或者项目公司不得以任何目的将本项目的资产对外进行
抵押质押
15
642 乙方或者项目公司融资合同须报甲方书面备案如甲方发现乙方或
者项目公司有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制止
643 融资机构权利的限制
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在融资时应与融资单位在融资合同书中订明下列事

1融资机构对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包括帐户在内的任何资产采取任何形
式的限制或保全措施前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在申请实施前书面通知甲

2对于乙方或者项目公司在履行融资合同中的任何缺失或违约责任
均应告知甲方
644 直接介入权为保障项目融资方的利益当项目出现重大经营或财
务风险威胁或侵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可依据项目协议中的直接介入条款
代位行使项目公司股东权利和经营管理权利要求项目公司改善管理增加投
入或指定政府认可的合格机构接管项目
65 投融资监管
651 项目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责任制严格执
行有关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

652 对工程参建单位的款项支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的约定
执行不得违约拖欠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发生的损害均由项目
公司承担
653 项目公司若因拖欠工程参建单位的款项或拖欠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工
资而引发投诉群体性事件仲裁诉讼请求索赔等情况项目公司必须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不得牵连甲方
16
654 项目公司应当与资金监管银行签订资金管理协议并严格按照资金
管理协议的约定管理和使用资金接受监管银行的资金监管甲方有权通过审
计等监管手段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66 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661 乙方未按公司法及本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资本金及依约完成融
资交割即构成违约自前述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应补缴
未出资额对未依约完成的融资交割必须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因乙方未能按时
足额出资或者未能依约完成融资交割而导致项目公司建设经营出现困难
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项目公司无法建设经
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就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向乙方索赔
662 如乙方发生违约事件经甲方催告改善后仍无效果甲方应通知
融资方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补救经补救仍无效果甲方有权依据
第22条提前终止合同
17
第 7 条 项目用地及配套设施
71 土地及配套设施权利的取得
71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不涉及土地但可能涉及临时借地占地问题项
目合作期内项目用地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712 本项目建设过程以及运营维护过程中设计的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由甲方协调接入产生费用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713 甲方须协助配合乙方取得上述场地配套设施设备等的使用事
宜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的后续工作期限相应延长
714 本项目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如涉及证拆迁问题由甲方负责因此
而拖延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延期或提出合理补偿要求
715 如合作期限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延长或提前终止则甲方应延长或提
前终止临时借地的土地权利的期限
72 土地的使用
乙方在使用本项目建设用地的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
721 乙方应依本协议的约定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善意使用及管理甲方交
付的临时借地
722 乙方仅能利用上述土地于本合同项下的建设运营除非事先取得甲
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项目临时用地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和
用途
18
第 8 条 项目建设
81 项目勘察和设计
811 项目勘察
本项目建设初勘和详勘工作由项目公司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完成
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核定后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如乙方根据已有勘察报告或者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无需进行勘察 则本条勘察
任务可省略但乙方应对勘察资料的真实性及科学性负责
812 项目设计
1设计范围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乙方完成 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经甲方核定
后计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设计要求
乙方应按下列项目设计要求和标准完成设计工作
a 本项目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b 本项目用地规划等资料
c 项目所在地区和行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
d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等
e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在初步设
计审批之后 1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设计审查和审批
a 甲方有权审查设计文件 乙方有义务将有关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
计文件提交甲方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批
b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及时完成设计文件
的审查如设计文件中存在任何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缺陷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
对不符合和缺陷部分进行修正有关修正的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19
c 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存在异议可提交争议解决程序解决
d 甲方的上述审查不能减轻或减免乙方依法履行相关设计审批程序的义务
4设计责任
乙方应承担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责任该等责任不因该等
设计工作已由乙方发包给设计单位或已经甲方审查而被豁免或解除
82 工程建设内容
821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峡山大溪干流后半段及11条支流含域内 32个寨前
塘截污管涵3462 km其中管道管径DN300~d800箱涵尺寸 600×600~
2000×3000
峡山大溪干流前半段合流箱涵延伸段0546km箱涵尺寸2600×240032
个寨前塘原位生态修复工程水塘总面积为 114666 m
2
83 建设标准要求
831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项目审批的建设标准和本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
进行建设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84 建设时间要求
841 本项目的建设期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之日起算
842 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相关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项
目的相关周期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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