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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机构(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吉林
发布时间:2016-03-09

招标内容

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
试验检测机构(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名称:延边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项目法人名称:珲春市圈河大桥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招标项目名称: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机构(二次)招标
四、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试验检测机构。
五、招标项目概述:
1、招标项目范围、性质:全长:1.03公里。大桥549m/1座,主桥跨径为70+120+70(m),桥长260米;引桥跨径为7 40(m),桥长280米。本项目为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试验检测机构招标,中标单位将在2016年-2019年度负责中朝圈河-元汀界河公路大桥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非常规试验检测、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
2、投标控制价上限:人民币20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并通过省级及以上机构计量认证,且具有完善的试验检测配套设施。
2、拟投入本项目的8名试验检测人员的试验检测资格证书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应在投标人注册登记且已注册登记6个月及以上。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中标后须自签定合同之日起50天之内,在吉林省境内设置符合公路综合甲级要求的试验检测(或分支)机构,在吉林省工商部门登记,并在合同期内保持试验检测(或分支)机构的试验检测工作环境、仪器设备、常驻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水平、交通工具满足随时承担日常非常规试验检测和隐蔽工程质量检测以及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此项资格审查内容将由招标人在签定合同之日起50日之后进行审查,如不满足要求,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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