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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JBT2015-139-SZ-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采购公告(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

招标福建-厦门-厦门市
发布时间:2015-06-19

招标内容















































厦门吉百特-公开招标-JBT2015-139-SZ-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JBT2015-139-SZ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同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权先生:0592-5379656。
采购项目名称: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
来源: 市级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仪;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有效扫描件;若为自然人的,则提供身份证明有效扫描件;(2)近期(上一月、季度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近一或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交证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2015年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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