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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浙江
发布时间:2020-08-07

招标内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06 项目概况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FCG-2020-025(1) 项目名称: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等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测试仪1台(包含金属氢化物常压储氢瓶,内置式零气气瓶,内置式标气气瓶,电源适配器,专用充气套件,随机资料U盘,专用设备箱等)、便携式颗粒物检测仪(数字粉尘仪)2台、便携式拉曼光谱快速检测仪1台、多通道PM2.5采样仪2台、环境空气综合采样器6台、稀释配气装置1台。需为本项目提供两年质保,免费用户培训及7*24小时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个月(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开箱验收,开箱验收后1个月内完成培训、试运行、系统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0年08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8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8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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