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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镇江市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采购招标A1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20-08-07

招标内容

2020年镇江市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采购招标A1标段(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镇江市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招标A1标段(二次公告)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路网(2020)12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0年镇江市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招标A1标段(二次公告)进行统一公开招标。受招标人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对2020年镇江市公路交通量调查设备采购招标A1标段(二次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普通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布局原则(征求意见稿)》《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镇江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0年路网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苏交公路网〔2020〕1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路网监测设施数据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交公路网〔2017〕282号)等重要文件要求,通过科学布设公路网运行监测设施,加强公路交通运行数据信息的采集,全面掌控普通公路网运行态势,重点加强公路管养重难点路段的控制,实现重要客运、物流大通道运行状况实时监测与预警,为公路通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公路发展规划研究、公路网管理、应急处置及出行服务提供数据支撑。
经过多次现场勘查与分析,今年共建设交调站9套,其中新建交调站3套、升级改造交调站6套,ETC设备2套。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A1标段(二次公告),招标内容为以上设备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系统调试、开通、测试、试运行、验收、质量保证期、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操作、维护、培训、售后服务等,以及未明确提及却是为该项目所必须的工作。
计划工期: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10月20日,共46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为交通量调查设备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交调设备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度公路交通情况调查设备型式检验合格结果的通知》文件要求,且具有交通部认可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即检测报告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处于有效期内)。
3.1.2企业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交调项目供货业绩(以省厅系统自动生成的报表表5为准)。
3.1.3企业信誉要求:
在最近一期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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