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百货,业内首家电商平台

内江市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部分)质疑答复

招标四川
发布时间:2020-07-28

招标内容

内江市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部分)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8 15:26 关于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质疑人: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符美辉 联系人:杨飞凌 联系电话:18080214330 质疑答复人名称:内江联合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A座3楼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832-2073725 我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贵单位递交的关于“内江市长江经济带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设备部分)”(项目编号:5110012020000180)的质疑函,我公司已于2020年7月23日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公司认真核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见《质疑函》):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中“第七章”“4、评标细则及标准,4.2综合评分明细表”“7 业绩4%”评分标准内容为“提供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类似设备业绩(类似设备业绩指水质自动监测类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合同得0.5分,最多得4分。” 该建设项目由站房建筑物及水电等配套设施、仪器仪表、数据平台等构成,属于系统性集成项目。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给予有能力、有实力的优质发展中企业更多均等的竞标条件,摒弃评标过程中可能涉嫌的排他性、针对性,营造一种公平的健康环境。 建议本条款评分标准修改为“提供2017年至今(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投标人或所投核心产品生产厂家类似设备业绩(类似设备业绩指水质自动监测类建设项目业绩),每个合同得0.5分,最多得4分”。 质疑事项2: 投标文件中“第七章”“4、评标细则及标准,4.2综合评分明细表”“4 设备通用性4%”评分标准内容为“为保证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的统一性和售后服务的便利性,所投产品常规五参数分析仪、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氨氮水质分析仪、总磷水质分析仪、总氮水质分析仪为同一品牌的得4分,两个品牌的得2分,三个品牌的得1分,四个及以上的不得分。” 本次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属于市级项目性质,也是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对完成长江经济带... 查看详情

Copyright ©2007-2024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