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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专用仪器配件的在线询价合同公告

招标新疆
发布时间:2020-06-22

招标内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关于专用仪器配件的在线询价合同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供应商名称: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关于专用仪器配件的在线询价
四、采购项目编号: 32020052208988001
五、合同编号: 2945786737620200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HSID加热组件
PerkinelmerHSID

1
13450.00
134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联系人: 姜文生
联系电话: 0996-2158032
传真: 0996-2158032
地址: 库尔勒市建国北路101号
2、运维公司名称: 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 400-881-7190
传真: 0571-28215512
地址: 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专用仪器配件的在线询价合同(2945786737620200003).pdf
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 政府采购在线询价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编号: 2945786737620200003 2945786737620200003
采购单位(甲方): 采购单位(甲方):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供应商(乙方): 供应商(乙方):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珀金埃尔默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编号为
32020052208988001的在线询价项目的成交结果,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计划文

标的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数量 单价 合同总价
1 71104992
HSID加热组

Perkinelmer HSID 质谱仪HSID接口加热组件 1 1.345000 1.345000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或甲方指定用户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
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供货范围 二、供货范围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合同货物、相关的技术资料。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合同或附件清单并未列入,但该部分漏项或短缺是满足合同货物的性能所必须的,则均应由
乙方负责免费将所漏项或短缺的货物及技术服务等在最短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三、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采购目录 数量 预算 资金来源性质 资金支付方式
1 71104992 其他货物 1 1.345410 经费拨款
注: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
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四、货款结算 四、货款结算
1、甲方按以下第 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1)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2)分期支付:
①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30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00 %作为预付款,计¥ 13450 元(大写
壹万叁仟肆佰伍拾 元整);
②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计¥ 元(大写 元整)。
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
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
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由甲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
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五、履约保证金 五、履约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
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
给乙方。
六、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 六、质量保证与权利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质量性能规格型号和价格、服务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
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
料等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货物质量应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厂标准和现行国家、行业各项标准,出厂标准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3、乙方保证其对货物及服务项下所有内容拥有完整、独立、有效的所有权,且完全有能力授权甲方永久、免费、全球范围内使用货物附
属软件(如有)。
1/44、乙方保证其交付的所有货物、软件及服务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益。如因此发生任何针对甲方的争议、索赔、
诉讼等,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转包或分包 七、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货物包装 八、货物包装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标准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于远程运输和反复装
卸,并具有防潮、防震、防锈、防霉等作用,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
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相应的每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商品目录、图纸、使用说明、质量
检验证明、操作手册,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该类文件应包装好随货发运。
九、货物交付 九、货物交付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
2、交货方式: 送货上门
3、收货信息:
(1)收货人:姜文生;手机号码:18167702955;联系电话:215807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新疆
巴州库尔勒市建国北路101号巴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4、乙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备妥待运日期及装箱清单,甲方应为接收货物做好前期准备。如甲方不具备接收货物的
条件,应在约定的交货日期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重新确定交货日期。
5、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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