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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招标安徽
发布时间:2020-06-17
招标内容
信息时间: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BFFHJ00528 项目分包(标段):第2包血常规、生化试剂 第1包微量元素、免疫、临检等零星试剂耗材 第5包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采集卡等耗材 财政编号:RWSC2020-067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0年06月16日 无标题文档 第1包微量元素、免疫、临检等零星试剂耗材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中信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华亿科学园D2栋3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柒拾捌万叁仟捌佰柒拾肆元叁角捌分(大写)(¥783874.38(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第1包微量元素、免疫、临检等零星试剂耗材一批 第2包血常规、生化试剂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青永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叁拾柒万壹仟捌佰零壹元柒角(大写)(¥371801.70(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第2包血常规、生化试剂一批 第5包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采集卡等耗材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上海恩允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6328号1358号1层;1359号1、3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捌拾万玖仟壹佰玖拾伍元整(大写)(¥809195.00(小写)元) 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料公示: 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第5包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采集卡等耗材一批 评审委员会名单:许晓波,郑萍,程卫芳,范典权,汪茂芝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益民街15号 联系人:汪茂芝 联系方式:0551-69118906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张蓉 联系电话:0551-66223873、66223922 公告期限:2020年06月17日至2020年06月1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二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06月17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示材料.docx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合肥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项目编号:2020BFFHJ00528
采 购 人: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6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0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90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94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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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BFFHJ00528
2.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项目概况: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本次采购第1包微量元素、免疫、临检等零星试剂耗材,第2包血常规、生化试
剂,第5包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采集卡等耗材,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1包79.013641万元;第2包37.35187万元;第5包85.1195
万元
8.最高限价:第1包79.013641万元;第2包37.35187万元;第5包85.1195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9个包,本次采购第1、2、5包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1包:具有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 ;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格(含体外诊断试剂)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00至2020年06月02日17:30
2.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
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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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 16日 10: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 A区(徽州大道
与南京路交口)3楼 17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益民街15号
联系人:汪茂芝
电 话:0551-6911890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8110066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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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51-66223531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
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
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
期 间 交 易 服 务 指 南 》 ( 官 网 链
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
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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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
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2 采购代理机构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3.4.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2020年 06月03日17:30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9个包,本次采购第1、2、5
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无
13.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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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
1.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
标公告指定账号。
2.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
(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
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
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
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3.3
其他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14.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日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无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7.3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18.1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9.1 资格审查
?采购人审查
注:如采购人因故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委
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20.3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2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2.3 投标报价扣除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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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本项目
不采用)。
26.1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1-3家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3
随中标公告同时
公告的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内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
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两创产品投标声明函;(如有)
(7)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
有)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31.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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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
(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
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
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
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3)收取单位:采购人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4)缴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90个日历日
33.1 中标服务费 免收
36.3
质疑函递交方式、
接收部门、联系电
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 677室
37 其他内容
37.1
自主技术创新和
首创型产品的政
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招标文件
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纳入目录的产品视同其满
足符合性审查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
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两创产品
投标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两创产
品品名等内容,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
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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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关于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采用)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
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
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
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为简
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
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
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37.3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
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
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
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
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
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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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招标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
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37.5 重要提示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
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
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
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
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
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
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
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
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
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
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
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
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其违约责任。
37.6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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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
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37.7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含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如不同
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
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政府采
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中止或终止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各方当事
人免责。
37.8 其他补充说明 无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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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招标文
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
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
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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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
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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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
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
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
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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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
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
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
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
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
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
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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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1.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
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
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
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1.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
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查看详情
合肥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项目编号:2020BFFHJ00528
采 购 人: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6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7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6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70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 90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94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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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BFFHJ00528
2.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5.项目概况: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试剂耗材等采购,
本次采购第1包微量元素、免疫、临检等零星试剂耗材,第2包血常规、生化试
剂,第5包一次性使用采血器、采集卡等耗材,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1包79.013641万元;第2包37.35187万元;第5包85.1195
万元
8.最高限价:第1包79.013641万元;第2包37.35187万元;第5包85.1195
万元
9.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9个包,本次采购第1、2、5包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第1包:具有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 ;
3.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资格(含体外诊断试剂)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7日09:00至2020年06月02日17:30
2.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
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
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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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06月 16日 10: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 A区(徽州大道
与南京路交口)3楼 17号开标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益民街15号
联系人:汪茂芝
电 话:0551-69118906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66223922,66223923
3.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 998 0000
4.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8110066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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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51-66223531
八、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
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
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
期 间 交 易 服 务 指 南 》 ( 官 网 链
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
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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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
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合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2 采购代理机构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3.4.5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
8.1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2020年 06月03日17:30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9个包,本次采购第1、2、5
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无
13.1 投标保证金
(1)金额:
□人民币 元
?不收取
(2)支付方式: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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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
1.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招
标公告指定账号。
2.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
(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
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
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
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13.3
其他不予退还投
标保证金的情形
无
14.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日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
其他材料要求
无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7.3
投标文件解密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
倒计时为准)
18.1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19.1 资格审查
?采购人审查
注:如采购人因故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委
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20.3 核心产品 详见采购需求
2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2.3 投标报价扣除 (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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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型企业: 3 %;
②小型和微型企业: 6 %。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
企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2 %(本项目
不采用)。
26.1
评标委员会推荐
中标候选人的数
量
1-3家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3
随中标公告同时
公告的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内容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
明函;
(2)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3)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两创产品投标声明函;(如有)
(7)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
有)
29.1
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告知招标结果的
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评标现场告知
31.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5 %
□定额收取:人民币 元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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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注: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为合肥行政区域
(含四县一市)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的见索即
付无条件保函;如采用担保机构担保,应为注册地
在合肥行政区域(含四县一市)范围内的融资担保
机构或经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融资
担保机构出具的无条件担保。
(3)收取单位:采购人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4)缴纳时间: 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90个日历日
33.1 中标服务费 免收
36.3
质疑函递交方式、
接收部门、联系电
话和通讯地址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
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 677室
37 其他内容
37.1
自主技术创新和
首创型产品的政
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对《合肥市两创产品目录》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招标文件
对产品的业绩提出要求,纳入目录的产品视同其满
足符合性审查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符合条件
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两创产品
投标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两创产
品品名等内容,随评审结果一并公吿。如有虚假,
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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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关于联合体投标
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采用)
(1)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
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
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
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4)关于联合体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有):为简
化评标现场投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
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
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37.3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
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
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
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
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
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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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本项目提供除电
子版招标文件以
外的其他资料
?无 □图纸 □光盘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
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37.5 重要提示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采
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
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
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
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
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
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
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
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
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
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
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
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其违约责任。
37.6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
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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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
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
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
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
人负责解释。
37.7 特别提醒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
(含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如不同
投标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
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政府采
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有权中止或终止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各方当事
人免责。
37.8 其他补充说明 无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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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
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招标文
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
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
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
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
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
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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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4.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
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
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3.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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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
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
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
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
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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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
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
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
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
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
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
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
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
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
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
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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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
外。
11.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
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
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
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1.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
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
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