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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需求公示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9-11-07

招标内容

(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采购方式 集中采购 财政预算限额(元) 200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 合作区 )包括鲘门、赤石、鹅埠和小漠四镇,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辖区内有主干河流1条,为赤石河,流域面积382平方公里,占合作区总面积81.6%;支流40条,其中27条支流分布在赤石河流域内,13条支流独立入海。根据《水环境功能区划》,赤石河为III类水质功能区,其他支流尚未划定。沿赤石河流域,布设有1个国考水质监控点(II类水质标准)和9个省考水质监控点(III类水质标准)。辖区内尚未建设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随着合作区大开发大建设步伐的加快,建设项目纷纷落地投产,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工地扬尘、交通道路扬尘等空气污染现象日渐凸显。 目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尚未成立生态环境监测站,不具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无法开展环境空气、水质监测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要求,做好各水质、环境空气监测有关工作,并为下一步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提供决策依据,需通过购买第三方技术服务的方式,协助开展合作区地表水、环境空气监测有关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 备注: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方,明确约定联合体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投标时有关资格要求的判定规则: a.投标联合体各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投标文件; b.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均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服务类清单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PLAN-2019-021032-000016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1.0 项 200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1、监测内容和项目 (1)范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范围内11条主要纳污河流水质和11个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 (2)水质监测工作内容及要求 ①对辖区11条主要纳污河流42个点位水质进行采样、35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 a.监测点位:共设42个监测点; b.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24项,以及流量、电导率、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悬浮物;同时,感潮断面监测需加测盐度、铁、锰、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 c.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共监测12个月,2020年11月30日截止。 d.质控要求:样品采集及分析的质量保证执行《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相关规定。 ②根据监测数据,对受纳水体水质环境状况和环境承载力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环境容量,判断未来水质环境变化趋势,并提出水质环境恶化应对措施。 (3)环境空气监测工作内容及要求 ①每月对辖区四镇11个环境敏感点的环境空气进行采样、8项指标和616个样品进行监测分析。 a.监测点位:共设11个监测点; b.监测项目: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VOC、非甲烷总烃,共计8项; c.监测频次:每月监测一次,每次连续监测7天,共监测12个月,2020年11月30日截止。 d.质控要求:样品采集及分析的质量保证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相关规定。 ②根据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环境承载力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环境容量,判断未来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并提出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应对措施。 (4)提交成果要求 ①每月水质及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受纳水体水质及环境空气环境状况分析、预测与评估报告》(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 2、项目依据及参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5)《广东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 2020年 )》 (6)《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 2020年)》 (7)《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8)《2019年 深圳蓝 可持续行动计划》 (9)《深圳市2019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10)《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 (11)《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12)《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 (13)《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4)《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15)《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3、服务要求 (1)项目设备使用要求: 必须符合法定计量要求且能满足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 (2)项目组织实施要求: ①为保证样品及时有效保存和分析,一是分析实验室距采样点距离不超过3小时的车程,分析实验室需通过所有监测因子的CMA资质认定(提供办公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商注册证明、导航截图证明加盖公章、实验室CMA认证资质及附表等证明资料);二是分析实验室所配备的大型仪器设备至少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大气预浓缩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全自动流动注射分析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多参数水质分析仪、中流量大气采样仪等(提供采购发票扫描件证明);三是投标人自备足够的交通工具,确保维护和故障处理及时。 ②为保障监测工作服务质量,一是投标人需在《深圳市第三方社会监测机构名录》和《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机构》名单中;二是投标人拟投入的技术人员应具有上岗证、两年以上环境监测工作经验,且属于投标人的正式全职员工(提供上岗证、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组至少需要10人组成,负责人需要具有环境或化工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备环境监测实验室管理经验,长期从事该领域工作。项目组成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4、质量保障要求 (1)质量保证措施 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和监测需求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②持证上岗:监测单位应安排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的技术人员从事监测工作。 ③质量控制工作应至少包括仪器校准、标样核查、空白样、平行样、加标样等,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计划和要求。 ④监测单位应安排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 ⑤投标人项目资质有效期需覆盖整个项目周期。 ⑥认真做好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 ⑦投标方监测数据存在质量问题的,必须立即无条件采取补充监测等补救措施。 ⑧甲方发现投标人存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或存在严重的数据质量问题,将予以警告,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惩罚措施,并有权向政府采购部门反映,将其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 (2)安全保障措施 ①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 ②投标人应妥善处置实验室废液,应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对废液进行处理。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2)续签要求: ①不可续签。 ②可续签,本项目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或续签,但最长不超过3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多续签2次。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终止合同,并不再续签。合同项目提前终止时,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补偿责任。 本项目选用方式 ① 。 2.服务要求 (1)项目人员安排要求: ①现场派驻要求: 至少2人 。 ②人员变更:在服务期限内,项目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更换现场人员,须提前30个工作日向采购方提供书面申请并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如不经采购方同意擅自更换,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 (2)其他要求: 满足项目使用的车辆,电脑等办公用品。 3. 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 (1)质量考核验收标准: 协助甲方完成规定的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任务,提交成果满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并获得甲方的认可。 (2)考核表: 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值权重 得分 备注 1 人员投入 情况 根据招标要求,团队需配备10人(含项目负责人),每少一人扣2分,最高扣20分。 20分 2 成果提交情况 成果资料提交情况(含阶段性成果),每逾期一次扣20分,最高扣40分。 40分 3 成果质量情况 成果质量(文字、表格、图片)每发现一处严重错误扣10分,最高扣40分 40分 计分 满 分 100分 注:采购单位按项目需要自行填写。 (3)违约金要求: 无 。 4.日常工作文件/项目提交成果: (1)每月水质及环境空气监测分析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受纳水体水质及环境空气环境状况分析、预测...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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