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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录井激光分析仪器录井激光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招标湖北
发布时间:2019-10-14

招标内容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中原石油工程公司-录井激光分析仪器录井激光分析仪器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19/10/13 Report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TZZYCGYA20190905/录井激光分析仪器1.25-100倍0.2um所需录井激光分析仪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91017-3835-14161-B1 2.项目内容:TZZYCGYA20190905/录井激光分析仪器1.25-100倍0.2um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录井激光分析仪器1.25-100倍 0.2um1.00套包1-录井激光分析仪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12月31日、甲方指定国内区域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由于易派客平台方导致不能完成产品质量评价的,不追究中标人的责任,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做出相应的承诺)。 2.投标商需承诺该产品(激光分析仪器)扫描检测单位的扫描速度不小于16帧/秒。 3.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至需求方指定地点,并在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4.进口产品代理商参与本标需提供授权文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0月12日8:00时至2019年10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楼。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0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26楼。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9年10月30日09:00时前与雷航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潘春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投标商应对提供的诸如销售业绩、生产加工能力、技术装备实力、产品检验报告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各投标商须严格遵守招标法律法规,如发现有串标嫌疑的,评委会可做为废标处理并上报总部取消该投标商在中石化的投标资格。 3.为了方便评标时统计投标商业绩,经过专家组讨论,提供投标产品开标前24个月销售业绩,相关要求如下:(1)投标商提供该标段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并且在发票复印件上将涉及本标段的相关招标物资用特殊记号标注,标记部分要与业绩汇总表一一对应。(2)投标商提供的该标段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要按照石油石化行业,以及石油石化行业以外两类分别进行统计,并分别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3)如出现不按要求提供供货业绩汇总表,发票复印件未用特殊记号标注的,以及供货业绩汇总表与发票复印件未进行对应的以上三种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后在0.5-2分之间扣分。 ...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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