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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双组份纺粘熔喷非织造复合材料研发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9-06-29

招标内容

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双组份纺粘熔喷非织造复合材料研发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29 07:28:15.0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师范学院

乙方:厦门建发高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KDZB[GK]2019002-2的泉州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纺织与服装学院双组份纺粘熔喷非织造复合材料研发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合同附件一中标服务(仪器设备)一览表、附件二货物清单、附件三技术参数。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S300 Bico-1双组份纺粘系统及配套设备 1 套 进口 6000000 6000000 KEIMEI S300 Bico-1
1 1-2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M300-Bico熔喷系统及配套设备 1 套 进口 2590000 2590000 KEIMEI M300-Bico
1 1-3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S300-Bico-2双组份纺粘系统及配套设备 1 套 进口 3100000 3100000 KEIMEI S300-Bico-2
1 1-4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传送带系统设备 1 套 进口 280000 280000 KEIMEI SMS-300 Bico-web
1 1-5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热轧机设备 1 套 进口 880000 880000 KEIMEI SMS-300 Bico-calender
1 1-6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卷绕设备 1 套 进口 350000 350000 KEIMEI SMS-300 Bico-winder
1 1-7 A031608 非织造织物设备 电气控制系统设备(含设备与系统设计) 1 套 进口 1990000 1990000 KEIMEI SMS-300 Bico-Control
合计: 1519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壹拾玖万元整(¥1519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60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国家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7号楼。;

4.3交付条件:整套软件、设备各组成部分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并且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格型号及配置要求的货物(包括零部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及相关附件。 2.符合服务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1)乙方对该货物及系统的安装:符合《采购文件》、合同中相关标准的要求,按采购清单依次说明该系统型号、功能、运行条件等内容。对于货物及系统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文本资料:服务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安装完毕后立即进行的验收试验程序说明;其它需提供的通知或文本。 (3)货物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3.培训:乙方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规格质量及其它要求,生产厂家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技术资料等;国家现行规范;当地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安全规范以及采购文件的规定。 2.验收小组:需5人以上(含5人)单数。 3.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出厂检验、货到初步验收、最终验收三阶段: (1)出厂检验:乙方将提供设备、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乙方发货前应将清单及发货流程发送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发货;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统一交货,并向甲方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 (2)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30天内完成。甲方(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设备(含软件系统)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对货物基本数量与质量进行初步验收(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保证),该验收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初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选择退或换货处理:选择换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换货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合格的新品,逾期未处理的,将予以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选择退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退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自行运回,如逾期乙方未退回货物,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法定地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最终验收:在货物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物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甲方在试运行无问题后120天内完成最终验收(因乙方原因或货物质量缺陷导致无法完成验收的情况除外),甲方对设备使用与运行、功能完整性与稳定性、质量与标准等方面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通知整改或退换货处理:①选择通知整改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整改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处理,将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②选择换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换货通知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付合格的新品,逾期未处理,将按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③选择退货处理的,乙方需在收到退货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自行运回,如逾期乙方未退回货物,甲方有权将货物退回乙方法定地址,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中标产品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通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培训:乙方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管理、维护及使用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与保养技术的培训。 6.技术资料要求:(1)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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