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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中医院血透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9-06-01

招标内容

厦门市中医院血透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01 12:56:40.0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中医院 乙方:厦门羽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0]wx[GK]2019015的厦门市中医院血透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1)补充协议(若有);(2)乙方承诺书(若有)。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设备 3 套 进口 129900 389700 费森 4008S Version V10 1 1-2 体外循环设备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4 套 进口 220000 880000 费森 5008S 合计: 12697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陆万玖仟柒佰元整元(¥1269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1739号; 4.3交付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5.2、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要求全款退货。 5.3、合同货物的原产地、制造商、供货清单、附属设备、配件及耗材如下:5.3.1货物的生产地: 德国 制造商: Fresenius Medical Care AG CO.KGaA 5.3.2配置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附属设备等的名称及数量):一、 血液透析设备配置清单:(1) 4008S Version V10血液透析设备:3套(2)彩色显示器操作面板:3个(3)血泵:3个(4)肝素泵:3个(5)透析液过滤器:3支(6)配套应用系统(含在线血压监测和联机清除率监测仪等):3套(7)支架:3个(8)内置的后备电源:3个(9)操作手册及光盘:1套(10)报关单证:1份(11)检验检疫证明:1份(12)中、英文说明书及仪器简易快速操作指南(要求塑封):各3套(13)售后培训内容的相关书面资料、PPT电子资料(光盘2个)及培训现场的书面记录:各1套(14)验收现场的照片(塑封)及电子资料(光盘2个)各1套.(15)原厂制造的相关证明资料:1份 .二、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配置清单:(1) 5008S血液透析滤过装置:4套(2)彩色显示器操作面板:4个(3)血泵:8个(4)肝素泵:4个(5)置换液泵:4个(6)干粉桶支架:4个(7)透析液过滤器:8个(8)内置的后备电源:4个(9)配套应用系统(含在线血压监测和联机清除率监测仪等):4套(10)操作手册及光盘:1套(11)报关单证:1份(12)检验检疫证明:1份(13)中、英文说明书及仪器简易快速操作指南(要求塑封):各4套(14)售后培训内容的相关书面资料、PPT电子资料(光盘2个)及培训现场的书面记录:各1套(15)验收现场的照片(塑封)及电子资料(光盘2个):各1套(16)原厂制造的相关证明资料:1份 5.3.3 设备专机专用耗材及配件(包括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单价):(1) 费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血路 AV-Set ONLINEplus 5008-R 85元/套 (2)费森透析液过滤器 Diasafe Plus 1080元/支 (3)费森柠檬酸消毒液 5L 290元/桶 (4)以上价格必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两者不一致,以较低的价格为准),且不高于省内任何医院,只作参考依据(不作为日常价格执行标准,具体价格执行以耗材配件的合同为准)。5.4.货物包装、运输及安装要求:5.4.1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合格证书、使用说明书、批准文号等。5.4.2.乙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是厂家出厂的全新原包装,须采用相应标准及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相应的运输方式,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便保证货物安全运抵现场,在运输途中所发生锈、损坏和丢失及其它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5.4.3乙方负责送货到交货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合同总价包含设备费、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伴随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现场装卸、操作人员培训等直至交付甲方使用(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负责包装箱的回收处理。5.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5.5.1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要求及投标承诺。 5.5.2质量条款包含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5.5.3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应符合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5.5.4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满足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由于乙方提供产品违反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患者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乙方提供的合同货物违反中国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无法投入使用,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货款,并按本协议第10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乙方应提前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提供对机房及电源的安装要求,列出对环境的条件要求,对环境要求越低越好。合同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且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后,买卖双方同意,合同货物由甲方验收并以甲方验收意见为准(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最终验收合格。 6.1.2合同货物最终验收时,由甲方签署采购验收报告。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 6.1.3乙方应派代表参与验收过程,乙方未派代表参与或对验收意见有异议但未在验收完成后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的,视为乙方对验收意见无异议。 6.1.4最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应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直接交付买方使用。合同货物交付使用前由乙方负责保管,合同货物的毁损或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6.1.5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换货、退货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收回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并承担相应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最终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帐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95% 合同价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合同价格 100%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e.合同复印件;f.合同标的为进口产品的还应提交本合同标的的入关完税证明及商检合格证明。 2 5 余款在保修期满后凭乙方提交的质保金退还联系函、合同复印件、保修记录且无售后服务质量问题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或未能按时交付使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2‰的逾期交货违...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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