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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毒品检测仪采购采购项目

招标上海
发布时间:2018-12-04

招标内容

便携式毒品检测仪采购采购项目 2018-12-03 20:58:49.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便携式毒品检测仪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便携式毒品检测仪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181203-0084(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8-60418) 3、预算编号:16-18-60418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便携式毒品检测仪,结合了拉曼光谱和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两种技术,用于现场未知化学物质,毒品,爆炸物等的快速鉴定。数量:1套。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980000.00元(国库资金:98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12-03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12-1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4)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为准。注:以上资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可以网上查询打印,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12-03 16:00:00至2018-12-10 16:00:00的时间...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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