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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子项目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地块调查与识别研究咨询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甘肃
发布时间:2018-11-16

招标内容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将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生产工艺,公约提出了多项管控要求,其中包括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 为控制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 根据项目要求,拟聘请一家机构,对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所产生的汞污染地块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并展开必要的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检测等工作,了解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场地的汞污染情况,对已有的污染地块污染情况进行识别,建立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地块清单并提出地块分级风险管控方案和对策建议。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 工作任务 1. 编制《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地块调查与识别实施方案》 按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制《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的汞污染地块调查与识别实施方案》,并与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讨论定稿。 2. 收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地块信息 收集国内正常生产、停产、转产和搬迁的电石法聚氯乙烯触媒生产企业,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废汞触媒回收企业,含汞废物的处置企业等相关信息和资料,并整理、分析相关信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历史、地块现状、产能规模、周边环境、污染现状等信息,为地块分类及优先管控原则的提出奠定基础。搬迁企业重点关注搬迁后遗留的污染地块问题。据统计,2012年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为94家,2017年为59家;2012年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触媒生产企业为19家,2017年为20家;2012年我国废汞触媒回收企业为4家,2017年为8家。 3. 编制优先管控地块筛选原则 根据《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中第十二条对污染地块的要求及所收集的企业特点,结合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借鉴发达国家对汞的管控经验(如日本、美国和欧盟国家),基于我国现有污染地块管控和筛选相关政策,建立污染地块优先级划分方法与程序,划分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地块现状、生产时间、规模、地理位置、区域规划、环保技术与设施、土壤总汞浓度及其影响范围、周边环境敏感点和关注度等。对于停产、转产和搬迁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还要重点关注后续的土地利用途径。 4. 典型地块开展现场调研工作 根据不同管控级别和不同企业特点,筛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企业展开深入调研工作。调研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采样分析等。调研电石法聚氯乙烯在产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生产规模覆盖大、中、小型企业,调查企业的总产能占全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总产能的50%以上;调研具有代表性的停产、转产和搬迁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调研具有代表性的汞触媒生产企业和废汞触媒回收处置企业,包括在产、停产、转产和搬迁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在产企业需要对污染源、厂界内和厂界外的汞污染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汞污染状况评估包括对水体、土壤、大气和生物(植物、鱼类等)的监测,每一个场地的样本数量不低于30个,具体监测标准参照《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综合各环境介质的监测结果,全面、客观地评估汞污染场地风险。 以收集到地块信息及资料为基础,结合相关行业和部门管理要求,统计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汞污染地块数据。数据信息不仅包含污染地块清单等基本内容,还要包含污染地块后期的风险评估,污染地块修复等信息,为后期的评估、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5. 提出管理方案和建议 在国家汞污染地块清单及污染现状调研基础上,针对不同管理级别及不同特点的污染地块,提出针对性管理对策,并就其风险管控提出针对性的管...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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