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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原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湖南
发布时间:2018-10-13

招标内容

湖南原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2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理,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8)250号;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8074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 环境监理。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18)250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HX-2018074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单位 采购预算(元) 1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理 环境监理服务 1家 700000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服务 合同条款 1 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环境监理 1、本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原湖南铁合金厂厂区北部,一期工程修复范围约315亩,修复土壤总量为191412.96 m3。投资估算为7108.49万元,包含直接工程费、勘察费、设计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等工程建设所有费用。其中环境监理预算70万元。项目主要治理内容包括: ①按危险废物填埋场标准建设一座12万立方米阻隔堆存场,对表层污染严重的约111863.45立方米土壤采用化学固定工艺处理达标后集中安全阻隔填埋。 ②对下层轻度污染约62334.81立方米土壤采用“固定修复”技术处理达标后回填基坑。 ③对下层中重度污染约17214.7立方米土壤采取“微生物浸出+化学固定”技术处理达标后回填基坑。 ④对地下水采取原位注入阻隔处理,防止未修复区域地下水污染项目完成区域。 ⑤对厂区约123900吨建筑物和19350吨破除地坪进行拆除破碎后回填至原场地。 ⑥对修复完成后区域采用清洁客土回填,回填厚度为50cm。 2、监理服务范围:项目涉及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不含环境监测),即从工程施工准备到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及后续服务所应承担的全部监理内容(不含环境监测)。施工前检查监督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污染场地治理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至造成环境二次污染;在完工验收时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规范全套施工和检验资料,确保验收合格。 1、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其中缺陷责任期 720 日历天; 2、质量标准:确保竣工验收合格。 3、环境监理应编制环境监理计划报采购人备案审核才能实施。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前期100亩土壤环境监理付合同价的35%,完成整个项目环境监理付至合同价的97%,余3%,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或建设项目工程环保监理类别); 2.2拟任环境监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或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或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附件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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