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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监测系统及全市疫苗冷链自动监测中心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广东
发布时间:2018-10-01

招标内容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 )受采购人(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GZQS1801HG09027SH
2、项目名称: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监测系统及全市疫苗冷链自动监测中心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项目类别:货物类
4、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金额及交货期: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元)
1
疫苗冷链监测系统购置
1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650980.00元
2
韶关市全市疫苗冷链自动监测中心信息平台
1项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开标时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相关内容。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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