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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CG1806-CS512018年危险废物处置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6-26

招标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2018年危险废物处置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2018年危险废物处置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 项目编号:YCCG1806-CS51 二、竞争性磋商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8〕117号)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拟组织对全市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 1、监测范围 全市5家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序号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备注 1 废气 江苏裕廊化工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规定的监测项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镍、锡、锑、铬、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类、烟气参数 每天监测3次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2个排口) 盐城市沿海固体废料处置有限公司 江苏朗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新宇辉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监测项目和频次 监测项目以重点监控企业执行的排放标准、环评及批复和排污许可等的要求确定。 监测频次为2次/年。 3、质量保证 监测过程应严格按照《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二噁英排放监测技术规范》(HJ/T365-2007)等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通过江苏省省级资质认定(CMA)的检验检测机构,在省内建有实验室,并且该实验室能够符合正常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标准,且具备本项目全部的技术能力。投标单位必须提供《质量手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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