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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招标河北
发布时间:2018-06-12

招标内容

2018-06-12 16:20:38.0
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整治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方案核准号为平行审招标核(2018)18号,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河(南贾壁)区域环境整治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平山县城桥西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共分1个标段
2.5 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7合同估算价:21086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本次招标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应在近三年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证明;
3.7 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投标人应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3.8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不予受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1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至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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