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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中油气开发部测井工程招标方案

招标新疆
发布时间:2018-05-17

招标内容

塔中油气开发部测井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105-1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基础概况:随着勘探开发进程的加快,塔中区块进入了上产稳产开发加密阶段,通过新井来增加产能,而测井资料可以提高单井地质认识,从而不断深化区块油气藏评价加快塔中区块整体的勘探和开发。 2、服务内容:本次招标项目根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钻井生产情况务并结合单井地质和油气藏评价需求,完成塔中油气开发部测井作业;包括单井现场技术服务,测井仪器及人员,测井资料录取、上传及数据的分析。 3、招标范围: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测井工程技术服务。 4、工作量:工作量根据钻井地质设计中测井作业项目,结合塔里木油田公司塔中油气开发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整体井位部署情况确定最终工作量,具体以测井通知书为准。 5、合同签订方式 合同采取 1+1+1 签订方式, 分为三个阶段签订,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19年6月30日;第二阶段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第三阶段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招标完成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第一阶段合同;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招标人方与中标人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 (1)招标人有签订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需求; (2)中标人按照上一阶段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履约表现经招标人评价为良好及以上; (3)中标人仍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质、资格、许可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和信誉; (4)中标人未因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相关规定被取消准入资格; (5)中标人未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未被撤销,或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情形。 招标人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对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有效许可范围内(有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签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范围:测井(省(部)级及以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授权部门颁发时需一并提供有效的授权)。省环保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具有在塔里木油田公司实施测井的队伍资质; 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或包含测井工程类及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必须经营正常,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QHSE要求:建立有效的QHSE(HSE)体系,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具有QHSE规章制度和QHSE操作规程。 ●企业信誉:开标当日:1.投标方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不得被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 和 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交易资格。4.投标人不得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5.投标人不得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6.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 投标人需出具有效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②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示无以上两项无事故声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如果有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③投标人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交易资格的状态(因违法、违约、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等被取消(或暂停)项目相应市场准入或列入黑名单。④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公司QHSE相关规定。⑤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能力、设备完好、严格执行并满足招标人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机械完整性要求的书面承诺。⑥投标人针对本招标项目QHSE专项费用投入的标准应符合塔里木油田公司相关规定,并且专款专用。⑥我方承诺针对本投标项目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我方成本价,否则,愿接受招标人对我方的任何处罚。 ●技术装备及人员配备:具有阿特拉斯公司生产的ECLIPS-5700设备及其升级换代系统或具有同等水平的进口设备及其升级换代系统(投标人使用同等水平设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至塔里木油田公司工程技术处开具相关同等水平设备证明,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提供至少一次(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有6000米及以上深井测井作业经历;投标人提供要求提供服务合同且有业主单位签章的证明材料及所施工井结算资料结算资料指所施工井的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自证所提供业绩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并且在评标现场可验证。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提供的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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