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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榜罗镇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甘肃
发布时间:2018-05-15

招标内容

通渭县榜罗镇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渭县榜罗镇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通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通发改发﹝2018﹞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全省农村环境改善专项贷款资金及引入社会资本资金等多种渠道解决,招标人为通渭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全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及概算:新建钢结构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车间一座,新建框架结构附属用房一座及配套附属工程,其中:热解气化车间,主体1层,建筑面积为1338.67平方米;附属用房,主体1层,建筑面积为128.8平方米。概算投资:534.8万元。 2.2 建设地点:通渭县榜罗镇。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13日,工期125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建安工程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0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类似工程业绩。 (二)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含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5年05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实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规定,凡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3.4 报名结束后,各投标人请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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