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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

招标黑龙江
发布时间:2018-04-19

招标内容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A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A 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A 进行采购,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 。 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DZC20180200 二、项目名称: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A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A 。 控制价:286,2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 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zx.daqing.gov.cn/ )《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 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 、 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证 书 。 4、 参与本项目谈判 供应商 在采购方 所在地市有固定 的 办公 场所,自有房屋需提供采购方 所在地市 的房屋产权证;租赁的需提供采购方 所在地市 所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或有效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并提供租赁合同。 5、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与竞争 。 六、 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对 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 所投林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四季青生态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 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 4 月 23 日 17 时0分 。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 8 年 4 月 23 日 17 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 八 、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0459- 4671907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 、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 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 保证金 : 3,0 00.00元,谈 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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