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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主城区地下停车场益阳旅游宣传发布

招标湖南
发布时间:2018-04-03

招标内容

长沙市主城区地下停车场益阳旅游宣传发布合同公告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3日长沙市主城区地下停车场益阳旅游宣传发布合同 委托方: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简称甲方)受托方:湖南泊客传媒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益阳旅游宣传发布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发布范围:长沙市主城区范围内由乙方签约合作的 31 个地下停车场。二、发布内容:详见附件“长沙市主城区地下停车场益阳旅游宣传发布内容制作详情单”。 三、发布时间:在 2018 年3 月25日至2019年3月24日期间分2次发布,发布时间共2个月。四、宣传运作:1、宣传内容由甲方确定,甲方应于每次广告发布前10天提供广告样稿,乙方应在收到样稿后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通知甲方及时进行修改,最后以甲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样稿由乙方负责制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经甲方确认的广告制作样稿。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可证明广告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资质证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等广告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乙方在制作发布一周内提供广告发布制作照片,广告发布制作一个月内提供监测报告。4、广告的亮灯时间以场地的营业时间为准。五、宣传变更:1、若甲方在广告刊登前需改变发布日期、发布数量、发布渠道与规格,原则上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2、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进行审查,若甲方的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媒体规定的,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修改,直至符合刊登要求。六、宣传制作发布经费及支付方式:1、宣传制作发布费金额:合计: 24380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捌佰元整 。(宣传制作发布期间内甲方如需更换点位或画面,则按大牌400元/块、小牌40元/块收取制作安装费)。2、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规定及时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账户:户名:湖南泊客传媒有限公司账号:7319 0507 1310 808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雨花亭支行3、经双方确认,在合作中双方之间不发生直接的现金往来业务,同时,乙方不收取任何形式的现金付款。甲方承诺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将不以任何方式要求乙方收取现金或以其他形式向乙方支付现金,如有违反由甲方负责解决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并承担一切赔偿责任。4、对甲方支付的宣传制作发布费用,乙方开具正式的广告制作发票。5、付款方式:分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时间:签订本合同后,在乙方完成甲方审定的第一批制作详情单后2个月内付款50%,壹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即¥121900元。第二次付款时间:本合同约定的第二批制作发布期满后,2个月内,甲方支付给乙方50%广告制作费计:壹拾贰万壹仟玖佰元整,即¥121900元。七、违约责任:1、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签订的付款时间将广告发布制作费划到乙方指定帐户,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日向乙方承担广告发布制作费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发布甲方的后续广告。若甲方在合同履行中因违反媒体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要求改变发布日期、发布数量与渠道,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自行承担责任。2、乙方确保广告画面的完整发布,如广告画面出现被遮挡,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书面告知甲方预计复原日期。乙方应根据被遮挡的天数在广告发布制作期满后给予甲方免费发布补偿。3、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到影响广告发布制作的任何事情,乙方需于事发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如乙方未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则应根据受影响天数在广告发布制作期满后给予双倍时间的免费发布制作补偿。4、乙方须确保该广告媒体和广告画面在制作安装及后续维修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性,在此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及赔偿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5、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承担有关场租等各项费用且保证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持续取得广告媒体位置及发布制作所必须的各项审批文件。6、合同有效期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媒体上发布乙方广告或任何第三方的广告。7、对广告媒体进行日常维护,广告结构、画面出现损坏、破损应在事发后48小时内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请他人代为制作更换,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八、不可抗力1、如因不可抗力或媒体政策原因,使本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必要时,由义务履行方向对方出具相关证明。2、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的,广告发布制作费由双方按实际发布时间或退、或补;日发布制作费按合同约定的广告发布制作费用总额除以合同约定的发布天数计算;3、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4、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已为甲方广告发布制作作出点位安排,如非不可抗力、政策原因,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九、补充条款以下为补充条款,若补充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相冲突,以补充条款的约定为准。 十、纠纷解决方式: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三份,乙方贰份。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18 年 3 月 26 日 日期: 2018 年3 月 19 日 附件: 长沙市主城区地下停车场益阳旅游宣传发布内容制作详情单 日期 委托方(甲方) 益阳市外事侨务旅游局 受托方(乙方) 湖南泊客传媒有限公司 发布内容 益山益水益美益阳 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 世界...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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