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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石化质检部水质业务对外承包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招标新疆
发布时间:2018-02-23

招标内容

塔石化质检部水质业务对外承包服务项目招标方案
发布日期
2018-2-11 20:54:11 CST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TLM18-k305-001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
塔里木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售卖日期
2018-02-12 至 2018-02-21
文件售价
CNY 200元
开标日期
2018-02-28
开标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塔指小区院内塔里木石油酒店
交付地点
原文内容
/wps/contenthandler/ebid/!ut/p/digest!F9yFq9f1piKFCvulMe8GnA/pm/oid:--portletwindowid--@oid:6_A95CAT6JK55Q50IHDU8Q6C1KO5 /wps/contenthandler/ebid/!ut/p/digest!F9yFq9f1piKFCvulMe8GnA/um/secure/currentuser/profile?expandRefs=true 塔石化质检部水质业务对外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LM18-k3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 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服务业务):塔石化质检部作为分公司生产辅助单位,承担着各装置的过程控制分析、尿素、液氨出厂产品检验以及各类原材料的入库质量检验等工作。对外承包项目主要是开展化肥装置锅炉系统、化水站、污水系统的分析检验技术服务。主要工作任务包括:水质业务的样品取样、分析检验,数据录入,属地安全、清洁、环保管理 ,水质分析业务所用试剂的采购、使用、储存等管理等。 2.2招标范围(主要服务内容、技术性能或技术经济指标): 2.2.1服务内容: (1)按照甲方分析检验计划数量、标准组织进行水质样品取样及检验分析。包括2台快装锅炉AB、高压汽包、动力化水站、污水总排、装置区污水井等计划性分析检验。 (2)承担包括2台快装锅炉AB、高压汽包、动力化水站、污水总排、装置区污水井等临时性取样及分析检验任务。 (3)承担水质业务数据的及时录入。熟练掌握实验室数据系统,按照程序和时限要求准确、及时录入数据。 (4)承担水质业务内容中所用试剂、材料的配置、使用、管理, HSE及目视化管理标准要求与甲方一致。 (5)承担质检部水质分析仪器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同时做好台帐,始终保持设备良好的技术性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对设备的故障和缺陷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上报。甲方有权随时检查设备的完好和维护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 (6)承担塔石化质检部3单元1楼水质分析间、试剂存放间等工作范围的清洁工作。 (7)按照甲方要求及标准配合开展属地安全管理、HSE标准化站队、消防“三化”建设、应急管理等工作。 2.2.2服务方式 (1)甲方提供场所和设备仪器,乙方按照合同内容采取独立运作方式管理,负责承包水质业务的技术服务。 (2)项目运行按照甲方的管理标准和相关要求由乙方组织管理,甲方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季度考核兑现。 2.2.3乙方需承担的费用范围: (1)包含人员费用、实验耗材及化学试剂费、HSE费用、综治维稳费用等。 (2)使用的试剂材料费用(化学试剂、玻璃器皿、易耗品等)超出甲方规定的10万元(壹拾万元)人民币限额,由乙方支付。 2.3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4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 : 质检技术服务或产品检测与标准研究或环境监测或化验分析等类似项目;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5 年1 月1 日至2017 年12 月31 日,具有分析化验或实验检测技术服务方面的业绩; 3.2.3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未处于被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2.4 项目人员资格要求:兼职项目经理 1 人:从事化验分析专业5 年及以上。化验技术人员不低于3 人:从事化验分析专业2 年及以上。;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财务状况:近两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资产总额大于负债总额),需提供 2015 年度和2016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国家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或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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