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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双怠速检测执法车辆购置项目四次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河南
发布时间:2018-02-02

招标内容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双怠速检测执法车辆购置项目进行四次询价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新郑市环境保护局机动车尾气双怠速检测执法车辆购置项目
1.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274号
1.3项目地点:新郑市
1.4招标方式:询价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招标内容:询价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1.7采购需求:购置环保检测设备
1.8采购预算金额:70万元;
1.9供货期:60日历天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二、报名条件:
2.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2投标人营业执照需包含仪器仪表或机动车检测及诊断设备等方面的采购经营范围。
2.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当天“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附在报价文件里加盖公章)
2.6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三、报名须知:
3.1 本项目采用网上...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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