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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1-18

招标内容

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23日 08:00:00
原文链接地址
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扬子石化3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公司30万吨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7]126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扬子石化 30 万吨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基桩检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 30 万吨烷基化装置及配套工程(桩基检测工程)。
2.2建设地点:扬子石化厂区内。
2.3建设规模:30 万吨烷基化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工程。
2.4建设投资:62868 万元(不含增值税)。
2.5计划工期15天(自开工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计划开始时间:2018年3月20日;
计划现场完成时间:2018年3月31日。
计划提交全部文件时间:2018年4月3日。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本工程所有试桩及桩基的检测工程内容 。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 / 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 / 个标段。
2.9其他 无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近3 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且投入使用,质量合格);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近3 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且投入使用,质量合格);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持有检测岗位证书, 近3 年以来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执业业绩(地基基础检测工程竣工且投入使用,质量合格)。
(3)其他 / 。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 2018 年 1 月23 日至 2018 年 1月29 日(工作日,每天 8时 00分至 17时 00分);
(2)购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大厂新华路778号招标中心2楼 。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电子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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