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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招标河北
发布时间:2018-01-12

招标内容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请申报人根据项目指南要求拟定项目名称,同时将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联系电话、邮箱、申报项目名称以短信形式发送到手机:13603147479。科研处将创建用户名并授权项目申报权限。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人根据授权的用户名登录系统,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推荐单位选择地方-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申请资格要求
1.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必须有境外合作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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