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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1-11

招标内容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ZNW2018002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17 合 同 条 款 17 第四章 业务需求 21 第五章 投标书 25 开标一览表 26 投标报价表 27 供货一览表 28 注: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报供货一览表 28 技术参数偏离表 29 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30 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 30 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3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编号:TZNW2018002)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就其所需的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TZNW2018002 2、招标内容:泰州市农业委员会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采购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建设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完成设备及软件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 4、招标文件发放:2018年01月10日起在泰州农网下载。 注:泰州农网址www.tzagri.gov.cn 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18日 下午15 :30整 投标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二楼视频会议室 6、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8日下午15 :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二楼视频会议室 7、招标联系人: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882012 8、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第二章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泰州市农业委员会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TZNW2018002 2 招标文件发放:网上下载 3 本项目采购预算:壹拾叁万元人民币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三十(30)天 5 投标文件递交至: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二楼视频会议室 投标开始时间:2018年01月18日下午 15:0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8日 15:30整 6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7 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8日15 :30整 开标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二楼视频会议室 8 签订合同地点: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座机房办公室 9 相关说明:服务地点在泰州地区。 10 项目要求: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约定日期以内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并交付。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泰州市农业委员会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并符合本文件相关要求(详见第一章第3条)。 3、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 招标文件 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2)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 合同格式 (4) 业务需求 (5) 投标书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采购人(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将在泰州农网发布,任何发布的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与此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并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8.3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在泰州农网公告。变更通知一经公告,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收悉。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评定,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补正 10.1.1商务部分 (1) ★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按照本文件第五章统一提供的规范表式填写,分项报价可自行列举); (2) 按照本文件第二章26.1条“评标方法”应当提供的用于评审的商务文件; (3)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0.1.2技术部分 (1)★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偏离表:按照本文件第五章统一提供的规范表式填写; (2)★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7条要求填写; (3)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0.1.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同未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时必须提交相应原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5) ★按照本文件第一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格”应当提供的证书、承诺、材料(复印件,原件开标评标期间携带备查); (6)★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 (7)★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9)按照本文件第四章 “业务需求”应当提供的证书、报告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自行网上查询下载的,应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出具时间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第(6)(7)(8)三项遇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不具备的,必须提供相关政策规定或相关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10.2每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10.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 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含分项报价);投标人根据第四章“业务需求”分项报价,投标人因分项列举不全,而造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1.2 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应与投标报价表中报价完全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该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1.3开标一览表必须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别封装,请将此表单独封装在小信封(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密封后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12.供货一览表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及软件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以及交货期。 12.2 标的物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服务。 12.3有关费用处理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仅仅包括设备费用(含辅材)、软件费用、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合同缔结及履行中的一切费用。 12.4投标报价 如果有国内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直接按人民币报价并计入总价。 所有国外提供的设备和软件投标报价表应包括每个设备和软件的美元列表价、汇率、人民币列表价、折扣换算为人民币单价及合计价,这些价格均指含税价。 所有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13、材料真实性 投标人对其投标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使用虚假材料投标,采购人、评委会应当拒绝或否决其投标。已被确定的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撤销合同。合同撤销或中标结果无效的,由投标人从其他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排名紧跟其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已履行的,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行政监督部门对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三十(3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除开标一览表外,投标人应将其他投标必要材料整理装订成三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7.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 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服务承诺、培训承诺包括内容(按照第四章“业务需求”填写): (1) 针对本项目提出完整的实施方案; (2) 后期维护方案; (3) 参加本项目实施的组成人员资历表; (4) 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每一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资格证明文件) 18.1除开标一览表外所有要求统一装订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文件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正本或副本字样。 18.2除开标一览表外所有要求统一装订的投标文件必须统一封装在一个大信封或其它封装器物中,并在封口处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面标注“请勿在2018年1月18日15 :30整(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8.3对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1.3、16.1、16.2、16.3、18.1、18.2条要求密封盖章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或由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且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 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9.2 采购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1.4 在投标截止期至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 22.2 按照第21条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2.3开标时,由采购人、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开标,采购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 2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投标人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并对其承诺事项负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出席开标会或未在《投标人开标现场承诺书》上签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有关中标的信息,须经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报批后,由采购方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采购方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3.2 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24.投标的澄清 24.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24.2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5.1 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五人组成,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25.2 评委会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影响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5.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5.4未按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形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实质性条款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评委会对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5.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之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6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5.7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6、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 26.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将按照第25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评委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分值;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2评分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项目 分项 说明 价格评分 (40分) 价格(4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40%)。 服务技能 (50分) 服务技能(50分) (1)投标人承诺提供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服务提供人员的业务技能与近二年相关实绩。(0-15分) (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具有可行性、完整性,以及具有切实可行的按时完成服务的保障措施。(0-15分) (3)投标人提供合理可行的项目人员配备使用方案。(0-10分) (4)在泰州本地有稳定的、连续的、完善的服务体系。(0-10分) 商务评分 (10分) 商务评分 (10分) 2015年以来与本次招标要求相似案例(附用户评价意见原件)1个及以上的得10分。 其他说明: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评标工作期间,不能及时、完整、有效提供相关原件以供评委会查询,由此导致不利于投标文件的评审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委会依据有关法规研究解决。 26.3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 1. 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6.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7.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 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1.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6. 项目投标总价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17.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18.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19.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26.4废标条款: (1)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六、定标 27、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授予合同 28、授予合同时变更的权利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9、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标人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中标人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合 同 条 款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组织机构代码: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泰州市农业委员会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编号 品牌、名称 型号 数量 产地 备注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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