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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微波消解仪招标文件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8-01-09

招标内容

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微波消解仪的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禾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微波消解仪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微波消解仪项目编号:ZJGHD2017-G008采购预算:40万元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环境监测站的微波消解仪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2.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不包括其他类型的企业);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四、招标项目信息采购信息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发布。报名时间:自该项目公告上网之时起至2018年01月16日16:00,节假日除外。答疑时间:2018年01月17日9:00-11:00时。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请各报名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及开标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报名或投标资格。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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