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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度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云南
发布时间:2018-01-08

招标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度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基础环境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安全运维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
行政区域
大理白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18年01月08日 15:15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2018年01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10日 17:30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国秀
项目联系电话
13577853506
采购单位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577267782
代理机构名称
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洱源县茈碧湖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122703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度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度运 行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经批准,根据有关规定,委托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参谈人(即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谈判编号、内容及其他要求
1、项目名称: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测系统2018年度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EY2017-58;
3、采购内容及要求: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第三方运维(含试剂4套),详见附表
采购预算价:12万元/年(采购人不接受高于采购预算价的报价)
服务期限:一年(2018年1月—12月)
服务地点:洱源县城污水处理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组织或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拟投入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具有环境主管部门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洱源县城建设小区灵应路4号)
3、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各一份:
3.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2投标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报名则不需要提供);
3.4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5拟投入本项目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6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2、购买谈判文件费用:6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如需电子版,请自带U盘以便拷贝)
3、地点: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洱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五、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24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1月24日14:3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洱源县城污水处理站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577267782
洱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代女士 电话:0872-5329633
地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南区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女士 苏女士 电话、传真:0872-5122703
地 址:洱源县茈碧湖镇腾飞路南侧(县住建局一楼)
2018年1月8日
附件:
一.作业内容及范围
1.1 乙方每日工作:
(1) 每日上午、下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情况,先由甲方电话沟通,如不能解决乙方准备相应工具及时抵达现场(一般4小时以内)。处理完故障之后电子版异常情况说明汇报污水处理厂,配合业主打印盖章并抄送县市环保部门。需要企业有专业账号现场数据查看。
(2) 乙方每月自动进行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零点和量程校正。
1.2 乙方每月工作任务 每月4次左右对监测系统进行数据报表给甲方,做好现场维护,上级环保领导检查时间的不限陪同次数。现场维护内容包括:
(1) 现场安装规范性检查
① 查看排放口是否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以及地方环保部门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整治。
② 监控站房与排放口采样点距离应小于
50米

③ 监控站房和高度是否能满足设备操作和维护的需要。原则上面积不应小于2.5×
2.5m2
;房顶最低处高度不低于
2.2米
。站房应具备防漏、防尘、通风、消防、接地、避雷等基础条件。
④ 站房内应安装空调,并保证环境温度:5℃~
40℃
,相对湿度≤85%。
⑤ 站房内供电电压应符合AC 220V±10%,频率50 Hz。功率不小于6KW;电源引入线应使用照明电源,严禁使用动力电源;电源进线应有浪涌保护器;电源应有明显标志,防止用户以外断电;接地线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站房电源开关的设置应设系统总开关,对每台仪器均应设独立控制开关。
⑥ 污水在线自动监测仪器的安装应符合《HJ/T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相关要求。
(2) 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
(3) 检查自来水供应、泵取水情况,检查内部管路是否通畅,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自动分析仪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及时进行清洗。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
(4) 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5) 对于用电极法测量的仪器,检查标准溶液和电极填充液,进行电极探头的清洗。
(6) 应检查气路系统是否密封,仪表密封性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7) 检查各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
(8) 观察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自动分析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上位机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
3.3 月度工作内容 每月现场维护内容如下:
做好每月数据报表汇报于污水厂相关人员知悉。
(1) 泵、管、加热炉温度等进行一次检查,检查试剂余量(必要时添加或更换)。
(2) pH水质在线自动分析仪:pH水质在线自动分析用液体清洗一次电极,做仪表校正工作。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更换,对采样系统进行一次维护。
(3)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检查内部试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
(4) 流量计:检查超声波流量计高度是否发生变化。仪表是否损坏!
(5) 每月的现场维护内容还包括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二次保养,对水泵和取水管路、配水和进水系统、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对自动分析仪进行一次日常校准。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用房防雷措施。
3.4 季度工作:
配合甲方做好环保比对监测及相应报告送批。
(1) 季度维护。每3个月至少对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等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更换。
根据实际情况更换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
(2) 季度校验。每季应进行现场校验,现场校验可采用自动校准或手工校准。现场校验内容包括重复性试验、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试验。
3.5 其他预防性...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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