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特百货,业内首家电商平台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8-01-04

招标内容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莆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莆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按病种收费和 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医保中心,各县(区、管委会)卫计局(社会事务局),各有关协议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68号)以及《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推进设区市按病种收费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39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实现以按病种收费为主、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政策,落实医疗保障付费机制改革,进一步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经市医管委研究同意,决定在相关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病种收费的内涵 按病种收费是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医保基金和患者按照规定比例付费。 二、实施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 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九五医院)、非公立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均纳入按病种收付费改革范围。 (二)人员范围 在上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含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均纳入按病种收付费管理。 其他统筹区在我市就诊的参保患者不纳入我市自行确定的试行病种。(即编码为BZPT+5位数字的病种) 三、病种收费标准 按病种收费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分三级A、B两档、二级和一级确定收费标准,以促进分级诊疗。三级A档为三级医疗机构,三级B档为经综合评定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二级为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专科医疗机构;一级为一级医疗机构等。 三级B档的收费标准为三级A档的95%,二级收费标准为三级A档的90%,一级收费标准为二级的90%。 莆田市第一批按病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四、退出机制 因合并症、并发症或患者病情较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发生医疗费用明显偏离病种收费标准的病例,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原收费方式结算,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同时探讨建立高异常病例单议制度,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类别医疗服务项目等不同的退出率机制,不断完善退出机制。 五、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结算 (一)参保人员在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莆田市病种费用及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比例(市本级)详见附件2。 (二)按病种收付费管理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保目录内医用耗材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结算不设起付线,在设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设定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结算编码,对应病种编码进行收费和支付结算。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计价单位,以“个”为单位的医用耗材,可根据实际使用数量按每个耗材不超过该耗材单个最高支付限额进行支付;以“套”为单位的医用耗材,对该病种使用此耗材进行打包支付,并按不超过一套耗材的最高限额进行支付。莆田市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计价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详见附件3。 (三)按照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等超出普通病房床位费的部分和高值耗材(超出限额部分)不计入病种... 查看详情

Copyright ©2007-2024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