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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第二次)

招标重庆
发布时间:2017-12-25

招标内容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第二次)招标代理:重庆驰久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 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超高压液相色谱仪-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联用仪采购(第二次) 2.2招标内容:拟采购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一台,主要适用于烟草及烟草制品中农残的定性定量分析,卷烟烟气中痕量化学成分。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2.4采购规模:390万元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应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经销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所投“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品牌必须分别具备10年以上(含10年)串联质谱生产经验,工作安全性符合中国境内有关标准或规定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品牌“超高压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生产经历的证明材料(注:由制造商提供,并加盖制造商鲜章)。 3.3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书或代理证明。投标人所代理的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且2014年1月1...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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