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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系统]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等项目ZYCL-9、ZYCL-7、ZYCL-8、ZYCL-15、ZYCL-12、ZYCL-13

招标湖北
发布时间:2017-11-17

招标内容

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等项目工程作业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09]1332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
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襄阳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1]1579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297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
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段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襄阳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256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3]296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
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厅关于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宜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0]153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襄阳东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襄阳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重点[2012]684号文)批准了初步设计;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湖北省谷竹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交投鄂东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北交投宜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上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便于本项目招投标的统一管理,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工程作业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6个标段。招标采购的车辆交货时间为:2017年12月;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前1个月书面通知);车辆质量保证期:3年。
招标采购的车辆类型、技术参数、数量等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所列资质条件、业绩、财务和信誉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以同时对6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同时中标6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个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及代理商,或者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个代理商(多于1个)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11 月 18 日至2017年 11 月 24 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不统一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 13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3 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层)。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hbjt.gov.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省谷竹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18827590001
招 标 人:湖北交投襄随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10-4157656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鄂东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13-3660909
招 标 人:湖北省保康至宜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7-4909383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宜张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7-490938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政编码:430030
电 话:027-83600666转8072
传 真:027-83600777
联 系 人:李智溢
公司网站:www.huajiezn.com
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最低资质要求
ZYCL-7、8、9、12、13、15
同时具备:
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为所采购车辆制造厂商或采购车辆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提供进口车辆的应为该车辆进口商或该车辆进口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汽车品牌经销商授权书;
4、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最低业绩要求
ZYCL-7、8、9、12、13、15
近5年内相应标段拟供类似的车辆累计销售数量不少于招标公告附件3规定的数量。
注:投标人为制造厂商的授权经销商/代理商的,授权的制造厂商提供的销售业绩可予以认定。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ZYCL-7、8、9、12、13、15
财 务 最 低 要 求
投标人2016年的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ZYCL-7、8、9、12、13、15
信 誉 最 低 要 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重大安全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附件2:评标办法
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等项目工程作业车辆采购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等项目工程作业车辆采购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及《湖北省谷城至竹溪高速公路等项目工程作业车辆采购招标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 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节 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交通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其中抽取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审查;
2. 初步评审;
3. 详细评审;
4. 澄清(如有);
5. 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节 资格审查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将首先依据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条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节 初步评审
第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有效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了单价、总价和车辆的品牌、型号以及技术性能指标;
(6)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的性能和技术规格均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要求,且投标产品必须提供清晰完整的产品资料,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
(7) 投标文件仅有一个报价,未附调价函;
(8)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表与投标书文字报价保持一致;
(9)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公告第3.4或者3.5款情形;
(10) 投标文件不应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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