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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2017年蔬菜农残速测设备、设施及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云南
发布时间:2017-10-31

招标内容

镇沅县2017年蔬菜农残速测设备、设施及试剂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普洱分公司受采购人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农业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镇沅县2017年蔬菜农残速测设备、设施及试剂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 项目名称:镇沅县2017年蔬菜农残速测设备、设施及试剂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YNPRHXZB-003。 2.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后附“采购需求一览表”。 3.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 3.1 采购预算金额:2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 3.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交货时间及地点 4.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4.2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和安装。 5.质量要求 5.1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负责提供设备验收所用试剂耗材及标准物质。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6.2供货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使用培训、简单故障处理、日常养护等内容,保证使用人员能正确使用。 6.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6供应商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报价。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竞争...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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