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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古运河上段夜景亮化工程监理工程

招标江苏
发布时间:2017-10-19

招标内容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方式) 一、本招标项目古运河(上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发改投资发[2013]3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中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镇江市古运河上段; ⑵、工程规模:一标段造价约3700万元; 二标段造价约2000万元; ⑶、监理服务期:2017年11月01日至2018年03月01日 ⑷、监理合同估算价:147.15万元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范围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2016061009-09 镇江古运河上段夜景亮化工程(二标段)监理工程 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日历天 ZJS2016061009-08 镇江古运河上段夜景亮化工程(一标段)监理工程 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2个标段的投标。 五、投标人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机电安装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师]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专业); 3、其他条件: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⑥、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在监工程符合苏建建管【2014】100号文件规定 ⑦、投标时出具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单位。 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联系电话:0511-88968067 88983031)。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外地企业进镇备案表原件或备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与其所投的监理标段对应标段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每标段壹万元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0511-85026056)。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为监理费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90分,其中投标报价(32分)、监理方案(18~20分)、项目监理机构(26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3分)、类似工程业绩(7.5分,其中企业3分,总监4.5分)、奖项(1.5分); 2、投标报价分值计算(32分): (一)投标报价(32分) □方法一: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参照2007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本工程设定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为万元,监理费报价等于收费基准价得基本分22分,每上浮1%扣0.5分,扣完为止;每下降1%加0.5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二)监理方案(18~20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可参照以下内容设置评审要点: 1.质量控制方案;(/分) 2.进度控制方案;(/分) 3.投资控制方案;(/分) 4.安全控制方案:(/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分) / 说明: (1)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 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总监在评标环节陈述监理方案的主要内容或者现场回答评标委员会提出...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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