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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钢虹桥院L31、L32、L33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重庆
发布时间:2017-10-18

招标内容

重钢虹桥院L31、L32、L33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重钢虹桥院L31、L32、L33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钢虹桥院L31、L32、L33地块原址场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工程已被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重庆渝泓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原重钢型钢厂三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区)。 2.2 项目概况:重钢虹桥院L31、L32、L33地块占地面积约178.8亩,原主要为重钢型钢厂三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区。此外,场地内还包括有大渡口小型轧钢厂、小型电镀作坊等其他生产单位或车间。根据定量评估报告,最终确定了场区受到六价铬、锌、铅、砷、总石油烃等5种污染物的影响,受污染土壤总面积约6316.8平方米,最大修复深度约2.5m,总修复土方量共约8700立方米。其中重金属污染土壤方量约为457.3立方米,总石油烃污染土壤方量约为106.5立方米,重金属和总石油烃复合污染土壤方量约为8136.4立方米。 2.3 工期:原址场地施工实施阶段工期60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送审、各类报批、施工前期准备含:“水电搭接,筛分场地顶棚搭建、地面硬化,施工监控设施安装,施工管理用房搭建等”以及施工进场、过程施工、施工退场等全过程工作),场外处置工期 60日历天,工期共计120天。 2.4 招标范围 (1)根据前期定量评估的结果,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修复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全部采用异位修复且不允许回填,并报市环保局审查批准。 (2)根据修复治理施工实施方案对原址场地超标污染土全部进行清挖外运,并通过第三方后评估单位监测验收合格,达到修复目标值,确保原址场地内无残留超标污染土壤,负...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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