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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水(采)招字-2017-10-10: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云南
发布时间:2017-10-18

招标内容

采购文件或其他附件:竞争性谈判公告1018.doc 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以盘龙区政府采购计划审批,编号:jz1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货单位。2.项目编号、内容 2.1 项目编号:云山水(采)招字-2017-10-102.2 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环保监测设备采购项目2.3采购预算:约250000.00元2.4采购范围及内容:原子荧光光度计采购,详细清单及要求见《货物清单及质量要求》。 2.5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竞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交货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环境保护局(采购人指定地点)。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标段 。3.竞标人资格要求3.1竞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3.2 参加投标的竞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2015、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公司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期起算);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竞标人近3年有从事类似供货销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4竞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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