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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主要支流(四水)洣水攸县河段春塘保护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编号:20170929004365)

招标湖南
发布时间:2017-09-30

招标内容

湖南省主要支流(四水)洣水攸县河段春塘保护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主要支流(四水)洣水攸县河段春塘保护圈治理工程已由株洲市水务局以株水[2017]8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湖南省主要支流(四水)洣水攸县河段春塘保护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攸县境内 2.3 建设规模:堤防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新建堤防2.55km,土堤加高培厚1.4km,堤防防渗1.28km(轴线);土堤护坡4段长3.95km,当冲段护岸5段长5.78km;新建涵闸3处;设置堤身沉降、位移、水位、渗流、表面观测及穿堤建筑物安全观测等监测项目;畅通防汛公路;完善工程管理设施等。工程造价:项目预算总投资约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结算以财政审计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次施工招标共为1个标,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1月1日)。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3.5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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