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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66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江西-吉安-安福县
发布时间:2015-11-10

招标内容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66号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环境保护局大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66号

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大井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安福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经安福县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大气自动监测设备采购实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66号

2、招标内容:大气自动监测设备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万元)

1

大气自动监测设备

1

85

3、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在2015年11月9日下午5点(北京时间)之前交纳交纳壹万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注明赣大井冈政采安字[2015]066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不能提交现金。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款至安福县外帐户由投标人承担电汇手续费,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到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户名:安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行:工商银行安福县支行,银行帐号: 1509216109021952658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①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投标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主要产品(二氧化硫分析仪、氮氧化物分析仪、臭氧分析仪、一氧化碳分析仪、PM10/PM2.5颗粒物浓度监测仪、臭氧校准仪)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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