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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ICP光谱仪和气相色谱二次采购公告

招标重庆
发布时间:2016-09-27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3万吨/年废氯化氢回收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号:314115C43119285)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ICP光谱仪和气相色谱】(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主要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包号
货物名称
数 量
备 注
1
ICP等离子发射光谱仪
1套
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
气相色谱
2套
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交货期:包1合同生效后3个月;包2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
(3)交货地点:买方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按招标技术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采购产品的设计、制造(工厂检验、试验)、运输(含包装、二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安装指导、调试/检验指导、试车直至性能验收合格、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现场技术服务、技术资料和图纸、买方技术人员技术培训、及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
(2)质量保证期:从性能考核合格次日起12个月,或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次日起30个月,两者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分包一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的有效授权文件;
(3)投标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 2013年至今,投标产品具有供货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2分包二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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