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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索氏提取器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广西
发布时间:2016-08-25

招标内容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ZCG16A1701
项目名称: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索氏提取器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制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受渝中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委托,对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索氏提取器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自动索氏提取器
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30日11:30前(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标室)
3、投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00—9:30
4、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上午9:30
5、开标地点: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开标室。
三、有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中心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应以现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元。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家报名。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4、制造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63765497。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采购机构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16年8月30日11:30时前。
8、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四、联络:
1、招标采购单位全称:渝中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
2、详细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和平路192号新民花园二楼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中心业务二科
3、邮 编:400010
4、电 话:(023)63765512
5、传 真:(023)63765497
6、联系人:王老师
7、财务电话:张老师63765520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
全自动索氏提取器 1套
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能提供灵活的可溶性物质提取解决方案,可准确快速安全地萃取分析农产品、土壤样品、药品、药物、环境污染滤膜等样品中的可溶性化合物。
1、技术要求:
⑴符合国际及国家标准的索氏浸提方法。
⑵检测范围:0.1-100%,重复性:RSD≤1%。
⑶检测能力:≥6个/每批、1小时,42个/每天;可扩展为12个/每批、84个/每天;全自动操作系统,运行中不需人员看守,自动关机功能支持过夜操作。
*⑷可实现所有冷热浸提方法,每个浸提过程包括四个步骤:热浸提、淋洗、溶剂回收和预干燥。针对不同溶剂可在室温—285℃之间设置不同的浸提温度。每个步骤可单独设置时间,从0分钟至数十个小时不等。
⑸每个样品使用80ml溶剂,回收率≥80%,每个样品消耗16ml溶剂,能够节省溶剂,降低分析成本;加液和回收无损耗;实验完成后自动回收溶剂。
*⑹整个系统中包括独立的浸提单元、控制单元和驱动单元。溶剂浸提单元没有任何电子/电气装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操作安全。
⑺超温报警功能:三级过温保护(145℃/210℃/330℃),对不同的溶剂采用不同的温度保护,保证操作安全。
*⑻溶剂添加及溶剂回收过程均在密闭状态下进行,避免操作者暴露于溶剂环境中,增加操作安全性。
*⑼内置通风橱,避免溶剂蒸气聚集,增加安全性;内置溶剂泄露报警系统;带安全门;可中断浸提,补充溶剂。
⑽每个位置可单独加热或关闭,增加操作灵活性。
⑾多种规格的浸提杯可选,能在浸提过程中使用40ml,80ml或110ml的溶剂,增加操作灵活性。
⑿全套的批次处理工具,整个过程中完全避免手工接触和转移滤纸筒及样品杯,防止样品污染。
*⒀仪器能够独立完成浸提过程,不需要额外配置压缩空气或氮气保护等装置。
*⒁冷却水循环器制冷功率≥350W;控温范围-20至40℃;泵最大流量20L/min;变频压缩机,运行低噪音,节能,环保;采用二元一体泵;泵速1000~3200rpm, 无固定档位,无极可调;温度稳定性±0.5K;水浴容积≥4L;具有高低液位双重监测探头,并具有低液位声音警报保护功能和清晰的LED液位显示。
2、配置:
⑴全自动索氏浸提仪一套:包括浸提单元、控制单元、驱动单元、溶剂添加单元、溶剂回收单元。
⑵密封溶剂添加器1个、浸提纸筒125个、密封圈3套、铝质提取杯6个、玻璃提取杯12个(大)。
⑶冷却水循环器一套:包含所有连接管路、接头、绝热管、使用说明书等。
⑷免费提供仪器中文、英文说明书、使用手册、培训教材及视频资料等;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并免费提供所有公开发表的应用文献和最新仪器有关资料、通讯和用户论文集等。
三、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含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制造、检验、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验、检测、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注:1、以上参数中带“*”号条款为必须满足条款,投标人任何一项不符合其技术及售后服务分为零分;不带“*”号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负偏离大于或等于五项的其技术及售后服务分为零分。
2、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货物全套详细彩页资料(印刷品)、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盖鲜章确认的技术参数等支持资料。如因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不全导致无法判断是否满足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第三篇 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中约定,如超过交货时间,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货物的验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在现场对用户进行操作培训。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a、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承诺一致,各项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b、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c、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由第三方进行技术检测,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供应商提供的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6)采购人需要厂家对中标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厂家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7)供应商须在交货日期30个自然日内到用户提供的现场免费安装、调试及验收。如果现场安装调试2个月验收未通过,用户有权要求退货并赔偿损失。
(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全自动索氏提取仪、密封溶剂添加器、冷却水循环器整机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两年。
2、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3、本项目由投标人负责标准售后服务。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制造商必须在西南地区设有办事处或者分公司,有厂家直属维修站、配件库,设有专职维修人员(提供工程师详细证明资料及社保资料)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2、投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电话咨询
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现场响应
质保期内接到使用方产品出现问题的通知后,投标人技术服务人员2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产品使用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24小时内未处理完毕须提供用户认可的应急处理方案。除不可抗力和使用方责任外,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质保期内产品质量经权威机构鉴定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定期派专人上门进行维修保养服务。如果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未及时作出响应,中标人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三)技术升级
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
(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
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
三、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95%;余合同总价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一次付清(无息)。
四、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五、免费培训
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设备安装技术资料、操作使用技术资料、维修资料及电路图,对使用人员的操作、运用及维护保养进行现场免费培训,使其能够正常操作。
六、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本招标项目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二、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它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具有相关医疗器械或仪器仪表经营资格。
⑵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2、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投标
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具体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它包括:
A、报价、商务资质、售后服务部分(明标)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报价明细表。
(4)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5)投标人承诺函。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8)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的社保证明。
(9)投标人诚信声明(格式)。
(10)资质材料(提供原件。本项未明确要求部分均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①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②投标货物制造厂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③投标人相关医疗器械或仪器仪表经营资格证明。
④投标人所投产品2015年至今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原件单独装袋开标现场查验)。
⑤投标人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⑥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其他相关资质材料。
(11)质保期、售后服务体系能力说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包括质保期后的服务内容及维修零配件价格明细、配件库、维保技术服务费、维护维修的证明资料及维修工程师详细社保资料等)。
(12)其他优惠承诺。
B、技术部分(暗标,用文字及彩图详细阐述)
(13)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介绍。
(14)投标货物与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差异表。
(15)交货进度、安装调试方案及其保证措施。
(16)所投产品彩页(印刷品)。
(17)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盖鲜章确认的技术参数。
(18)所投产品其他技术支持资料。
注:暗标封面、封底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篇)。暗标部分不得出现商家名称、商家标识、联系电话及公司人员名字、明显标志等所有可能透露出公司信息的内容(所投货物品牌信息除外),否则暗标部分得零分。应详细阐述技术内容、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所有有关技术和服务问题, 但不得低于发标文件约定的基本要求。各投标人只提供一套最优技术及服务方案。
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本篇“第二条投标人资质”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投标。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限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满90天。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人应向招标采购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贰佰元。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或投标保证
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罚: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没有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对开标造成影响;
D、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E、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F、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材料。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明标、暗标分别装订,并且必须编注目录、页码。明标一式两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必须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暗标一式伍份,不分正副本。
(2)投标文件明标部分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若投标人对明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7、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开标一览表”和“各合同包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认真填写。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明标部分的正本、副本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暗标部分一式伍份(不分正副本)一起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的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9、暗标装订要求
(1)暗标部分封面必须使用我中心提供的封面、封底;
(2)暗标封面必须在规定区域内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规定区域涂抹胶水后,沿虚线按箭头方向单层折叠后密封;
(3)暗标在规定处打孔后用白线装订。
10、无效投标
发生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装订、密封;
B、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C、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D、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的投标;
E、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的;
F、制造商参与投标,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G、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投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H、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标明的最高限价要求或经专家一致认
可的不合理价格;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J、投标文件记载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
期限或不满足付款方式的;
K、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L、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H、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⑵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五、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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