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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植物保护中心天津市武清区蝗虫防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WQCG2018-556)成交公告

中标天津
发布时间:2018-08-10

中标内容

天津市武清区植物保护中心 天津市武清区蝗虫防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8-556)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植物保护中心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市武清区蝗虫防治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武清区蝗虫防治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8-556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29.88 天津市保农仓病虫害防治专业合作社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大碱厂村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天津市武清区蝗虫防治服务项目 / 1、防治范围:武清区大黄堡镇芦苇田防蝗,12000亩。主要防治蝗虫,中标单位以无人机的方式进行防治喷洒服务包含所需药剂。 2、防治时间:10天。 3、防治方法:由供应商组织人员与植保无人机在采购人指定区域内限时完成蝗虫防治工作。 4、防治效果:残蝗密度低于0.3头/m2。(病虫害防治效果达到90%。) 5、防治时间:采购人确定防治起始时间,防治时间不超过10天。 6、采购人根据生产实际确定最佳防治时间。 7、采购人协助供应商制定防治方案。 8、采购人选派技术人员协助防治工作,保证防治正常开展。 9、采购人随时进行作业质量跟踪检查,并及时将检查作业情况通知供应商,以便不断提高作业质量。若对作业区域和防治效果存在争议,应及时告知供应商,以便供应商进行改进和采取补防措施。 10、供应商安排工作人员、服务车辆,生活、交通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展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在最佳防治时期内完成防治任务,保证每亩用药量以便达到防治效果。 12、喷防结束后,双方对喷防效果进行验收。 13、供应商实施防治过程中,采购人、供应商派人随机检测防治质量,形成检测结果报告,采购人、供应商在检测结果报告上签字。如达不到防治技术参数要求,供应商应当立即停止防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如果供应商不能解决问题,视为供应商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14、供应商实施防治后,由技术监督指导小组组织植保技术专家,随机检测防治效果,形成验收检测防效报告,采购人、供应商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检测,并共同在检测防效报告上签字确认。如果防效达不到防治技术参数要求,...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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