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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县庙前镇卫生院-40吨医疗污水处理工程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8-01-31

中标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连城县庙前镇卫生院乙方:福建省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F[XJ]2017219的连城县庙前镇卫生院-40吨医疗污水处理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1 1-1 其他大型设备安装 其他大型设备安装 1 369160 响应招标要求 合同签订7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验收合格后保修一年 合计: 369160.00 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36916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庙前镇卫生院;4.3交付条件:1、验收合格;2、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一年。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7)天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一年。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付款方式由使用单位支付,分期付款,验收合格,正常运行15天后支付95%;保质期后且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支付剩余货款5%。8、履约保证金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缴交及查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麻女士电话:0597-2810096 电子信箱:longyancaigou@sina.com 开户行:兴业银行龙岩新兴支行开户名: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号:171030100100100399。9、合同有效期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一年。10、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支付工程款,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迟延支付工程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迟延支付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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