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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量价费”监测实施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终止公告

中标黑龙江
发布时间:2017-12-22

中标内容

1 采购条件
1.1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量价费”监测实施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编号:THFW-2017-1-46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天恒招标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服务商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级标准。
1.4项目地点:黑龙江省。
1.5实施范围:省公司及十三家地市依托大数据平台开展“量价费”监测实施。
1.6服务期:按合同约定。
2 应答保证金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所有应答都必须附有应答保证金,金额为最高限价的1.8%。
3 服务商资格要求
3.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3.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供应商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联系。
3.8投标人应在省内有10人以上的技术支持队伍。
3.9近五年内具有电力运营监测专业项目业绩。
3.10项目经理的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八年及以上电力行业项目实施运维等工作经历。拟派项目经理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强度。
3.11不接受代理应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2应答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应答人;
3.1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在应答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应答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应答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应答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应答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应答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应答文件作否决应答处理。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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