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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柑橘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土壤质量监测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福建
发布时间:2017-11-14

中标内容

顺昌县柑橘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土壤质量监测政府采购合同 南平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顺昌县土壤肥料技术站乙方: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721]HL[GK]2017004的顺昌县柑橘果园有机肥替代化肥土壤质量监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1合同条款;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其他农业服务 其他农业服务 1 623400 30个监测点 2017年11月 本单位能够做到服务机构健全,保密措施好,能够建立完整的工作台帐,工作信息收集、反馈等及时、到位,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替交相应的工作任务指标。 顺昌县土壤肥料技术站 刘启鹏/13348580450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13665027975 合计: 623400.00 3、合同总金额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623400.00)。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4.2交付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85号;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技术和服务要求。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土壤质量调查与监测评价,明确实施前后土壤肥力和果品变化情况;乙方提供30个监测点有机肥替代化肥监测点实施效果报告,并提供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规范文本;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开展技术培养与日常指导。6、验收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验收一次,标准:包括1、全县30个监测点布置; 2、进行肥效对照试验; 3、建立投入品台帐;4、进行土壤质量评价;5、进行产地环境评测; 6、产品质量分析; 7、投入品使用情况; 8、做好田间作业记录。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签订合同后支付30%,项目实施完成50%后支出50%,项目提交研究报告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下20%。。8、履约保证金无。9、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专项资金拨付完毕之日止。。10、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应对此承担合部法律责任。11、知识产权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2、解决争议的方法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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