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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湖南
发布时间:2016-04-12

招标内容

金洞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谈判公告 岳阳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州市金洞管理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预算及内容 1.1项目名称:金洞管理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1.2 项目预算: 55 万元(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1.3采购项目内容: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所需仪器及关联软件、配套设施、站房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 2.1采购编号:YYJS2016-JD0401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3依法纳税和及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为保证售后质量,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PM10、PM2.5、臭氧分析仪、负氧离子)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2.2投标人若为外省企业,须在湖南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3.2.3提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颗粒物监测仪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2.4投标人报名前需到招标人处进行现场勘察并取的招标人签字确认的勘察证明回执;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址及售价 4.1报名获取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 4 月 15 日17:00止(每天的09:00~17:00;休息时间及节假日除外); 4.2所需资料及地址: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携带以下资料: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⑤ 投标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仪器(PM10、PM2.5、臭氧分析仪、负氧离子)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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