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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福建
发布时间:2020-08-07

招标内容

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 2020-08-06 20:42:41.0 关于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项目询价公告根据《2020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我区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现将2020年农产品产地监测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进行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与密封报价,具体要求如下:一、项目名称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服务。二、项目内容严格按照《2020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提供农产品产地环境长期定位信息,中标人完成省控点采样及检测、国控点采样和填写文件要求的表格、拍照等任务。任务一:省控点64个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采集的样品全部为土壤样品,采集点包括2017年确定的所有省控点,进行样品采样、样品备份、制备及样品测试,于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相关表格及检测结果报告。检测项目为农产品样品中镉、铅、砷、汞、铬、镍、铜、锌的总量(稻米检测无机砷含量)。检测方法按照相应的国标方法执行。任务二:国控点协同采集国控点位中土壤样品1个,并在这1个土壤样品地块之上采集1个农产品,土壤与农产品成对采集、样品备份,该样品应采用冷链运输的方式,在采样当日寄往寄至浙江农林大学。国控例行监测点的样品应于2020年10月20日前寄至浙江农林大学。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农业或环境相关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目录附表必须涵盖项目检测的所有项目。 四、投标报价1.最高限价:4.85万元(含税),超过无效。2.拟投标报价的单位请在2020年8月13日16:00之前,向我局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我局将按照最低报价的原则,以最低报价的单位作为成交单位,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将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成交单位。我局将通过电话通知中标单位联系人,并与贵公司签订相关服务合同,有关条款届时按合同规定执行。如参与单位未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则表明我单位未能接受贵单位的报价。3.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提出的上述要求,且在报价时间截止后不得撤回。 4.区农业农村局与成交投标人签订合同书,成交投标人根据合同开展业务。五、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用密封袋封口并加盖贵公司单位公章,密封袋封面写明“2020年涵江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和贵单位名称。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2.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报价表(含税)。3.单位资质复印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农业或环境相关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目录附表必须涵盖项目检测的所有项目。)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六、其他事项有意投标的单位请将密封好的报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涵江区农业农村局能源站(地址:莆田市涵江区塘北山巷28号;联系电话:0594-3589610)。 莆田市涵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6日 附表1: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服务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报价(元)(含税)莆田市涵江区2020年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大写: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020年福建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6〕29号)及农业农村部2020年关于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部署,做好我省主要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与要求在我省省控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采集监测点位上的土壤样品,分析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并与2017年土壤检测数据进行比对,以期查找变化趋势,为我省农用地土壤的安全利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我省的2020年度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国控点)年度任务。二、样品采集及运送各地省控点、国控点样品的采集工作由设区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负责指导协调。国控点样品的流转和制备工作的承担单位为浙江农林大学。(一)采集样品类型1.省控点2020年我省产地环境监测省控点采集的样品全部为土壤样品,采集点包括2017年确定的所有省控点。2.国控点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任务安排,2020年度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的年度任务为224个国控监测点的土壤和农产品样品协同采集、制备、流转和检测。其中常规监测点(普通循环点)139个;全要素固定监测点(地力点)80个,每个县(区、市)至少有一个全要素固定监测点;农药固定监测点(农药点)5个。具体分布情况见附表1、2。所有国控点均需采集土壤和农产品样品。样品的采集工作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承担。样品采集完成后,国控点样品寄至流转和制备工作的承担单位浙江农林大学。(二)采集方法省控点采样:1.省控点土壤样品的采集地点严格限制在2017年确定的长期定位监测点位上,即必须在2017年采集土壤样品的田块(地块)上采集土壤样品,不能跨出田块在在别处采样。2.采样时,应事先准备好不锈钢或瓷质剪刀、不锈钢或瓷质小刀、样品袋、样品标签、采样记录表等。3.必须拍摄5张采样照片,其中1张是点位中心照片...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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