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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湖北
发布时间:2020-07-29

招标内容

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边坡治理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28 21:25:57 1.采购条件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峰县中心医院的委托,对其“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边坡治理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鹤峰县传染病区建设项目边坡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ZHJES-2020-007 建设内容:场地平整、边坡治理(该边坡治理采取清坡整形+挂网喷锚+挡土墙+新建水渠+监测的综合治理方案)。 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金家湾)。 工 期:45 日历天。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采购预算:2769651.06元(此预算为控制价,凡是投标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提供岩土工程师或水工环(或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7 年-2019 年)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通过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否则供应商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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